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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石头寨乡人民政府进行问责的通报

关于对石头寨乡人民政府进行问责的通报

20181227日,石头寨乡人民政府在红河县红侨酒店开具一张18377元的发票,开具原因是20161216日至201858日期间,石头寨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因公到红河县城办事、开会等产生的费用。

上述问题,反映出石头寨乡人民政府未能严格执行一事一结算制度,致使长期挂账,造成长期拖欠个体经营户的住宿费用。对此,石头寨乡人民政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根据省纪委监委责成红河县纪委监委给予石头寨乡人民政府通报问责的要求,红河县纪委于2019225日给予石头寨乡人民政府通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