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纪委县监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近日,红河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红河县甲寅镇阿撒村委会副主任朱志生违违规操办乔迁新居喜宴问题。2017年10月1日,朱志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关于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违规操办其新居落成典礼,共宴请亲朋好友和曾在甲寅镇工作过的干部职工、阿撒村委会下属各村小组组长、副组长等共410人,收受礼金35050元。甲寅镇党委给予朱志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