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
考评结果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17年12月,县委、县政府组织考核组对全县13个乡镇和62个县属部门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并对检查考核评分情况进行了公示。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评为优秀单位24个(所占比例为32%),其中乡镇3个,县属部门21个
乡 镇:乐育镇、三村乡、架车乡。
县属部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办、县审计局、县国税局、县统战部、县人大办、县委政法委、县地税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协办、县民宗局、县安监局、县委办、县总工会、县纪委、县生物办、县扶贫办、县公安局、县移民局。
二、考评为合格单位44个(所占比例58%),其中:乡镇6个,县属部门38个
乡 镇:洛恩乡、车古乡、垤玛乡、大羊街乡、石头寨乡、迤萨镇。
县属部门: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志办、县住建局、县侨联、县政务管理局、县人社局、县地震局、县红十字会、县文联、县工商联、县市管局、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妇联、县委党校、县工信局、县环保局、县档案局、县残联、县统计局、县交运局、县国土局、县发改局、团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委老干局、县水务局、县旅游局、县粮食局、县司法局、县科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民政局、县文广局、县供销联社、县林业局、县农管委、县招商局。
三、考评为基本合格单位1个(所占比例1%)
县属部门:县卫计局。
四、不合格的单位 6个(所占比例8%),其中:乡镇4个,县属部门2个
乡 镇:阿扎河乡、甲寅镇、宝华镇、浪堤镇。
县属部门:县农科局、县教育局。
2017年,全县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为红河县实现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希望获得优秀等次的乡镇和部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乡镇和部门,县委对其党委(党组)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履责约谈,并取消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或分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当年度公务员考核评优资格。对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单位,除限期整改外,责成其主要领导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乡镇和部门要召开1次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并于2018年7月底前向县委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同时抄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8年8月底前组织复查验收,对整改不重视、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2018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州委八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反腐,全面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持续巩固全县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中共红河县委办公室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