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督曝光 > 正文

红河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三十四)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红河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李归仰,中共党员,红河县乐育镇然仁村然仁二组党支部党员,2026329213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白格辉,中共党员,红河县大羊街乡大羊街村大土牛党支部党员,2026330001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