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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准扶贫领域 亮出巡察“利剑”

今年1月,为加强对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红河县及时组建4个巡察组,分别对大羊街乡、阿扎河乡、架车乡、浪堤镇4个乡镇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巡察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突出专项巡察,把握工作主线。各巡察组围绕脱贫攻坚领域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大问题”,紧扣脱贫攻坚工作中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履责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脱贫政策走偏受阻、脱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以及发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围绕“五项责任清单”、聚焦“五个重点”、“三个精准”开展巡察。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边巡边改。各巡察组进驻后通过听取汇报、发布公告、问卷调查、个别谈话、明察暗访等方式,积极发现问题,并通过下沉一级到村级或到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科室站所、对口部门直接听取意见和反映,随机抽查,多渠道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盯着问题去追着问题查。巡察期间,4个巡察组共开展个别谈话213人次,接待群众来访525人,来信来电1件,调阅部门资料14家。各巡察组始终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内容,对被巡察单位脱贫攻坚领域存在的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迅速采取整改措施,做到边巡边改、即知即改、巡改结合。提出整改意见12条,即知即改问题9个。

深挖问题线索,提升巡察成效。通过专项发察,发现被巡察单位普遍存在脱贫攻坚政策宣传不到位,干部群众对惠民政策理解不深、不透,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推进不力,违规使用扶贫资金,产业扶持规划不完善,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驻村工作队员管理不规范、不到位、作用发挥不明显,脱贫攻坚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建档立卡资料不全等诸多问题。此次专项巡察组共发现问题线索6件,主要涉及截留高龄党员定补金、套取整乡推进资金、挤占挪用驻村扶贫队专项补助经费和生态公益林资金,账务管理不规范和挤占挪用等方面的问题,根据中央巡视办《关于巡视发现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理意见》要求,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程序向相关单位作了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