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纪委州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元旦、春节将至,为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日前,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建水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波违规组织宴请、公务接待及占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王波先后7次组织或安排相关人员到县住建局代管的建水县城乡园林绿化公司食堂就餐,食材费用共计7688.48元由该公司虚开工程项目款抵扣。同时,经王波同意,建水县住建局机关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3辆,相关用车费用由下属单位承担。2021年10月,王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予以退赔。 

  河口县交通运输局交通综合建设科科长、总工程师杨文明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问题。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杨文明先后4次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2次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和异性有偿陪侍服务,并收受礼品。2021年9月,杨文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弥勒市西一镇雨龙村原党总支书记张尹华等5人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10月,经时任雨龙村党总支书记张尹华提议,时任党总支副书记李良兴、村委会副主任郭蚊材、村监委主任武伟同意,以庆祝烤烟交售任务完成量位居全镇前列为名,组织村组干部、村民代表、烟农等40余人在村委会聚餐,花费4969元。郭蚊材和村委会报账员姜丽花以脱贫攻坚会议用餐的名义违规报销了该笔费用。另外,张尹华、李良兴、郭蚊材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21年5月,郭蚊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武伟、姜丽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9月,张尹华、李良兴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21-12-31 16:22

  元旦、春节将至,为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日前,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建水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波违规组织宴请、公务接待及占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王波先后7次组织或安排相关人员到县住建局代管的建水县城乡园林绿化公司食堂就餐,食材费用共计7688.48元由该公司虚开工程项目款抵扣。同时,经王波同意,建水县住建局机关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3辆,相关用车费用由下属单位承担。2021年10月,王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予以退赔。 

  河口县交通运输局交通综合建设科科长、总工程师杨文明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问题。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杨文明先后4次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2次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和异性有偿陪侍服务,并收受礼品。2021年9月,杨文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弥勒市西一镇雨龙村原党总支书记张尹华等5人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10月,经时任雨龙村党总支书记张尹华提议,时任党总支副书记李良兴、村委会副主任郭蚊材、村监委主任武伟同意,以庆祝烤烟交售任务完成量位居全镇前列为名,组织村组干部、村民代表、烟农等40余人在村委会聚餐,花费4969元。郭蚊材和村委会报账员姜丽花以脱贫攻坚会议用餐的名义违规报销了该笔费用。另外,张尹华、李良兴、郭蚊材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21年5月,郭蚊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武伟、姜丽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9月,张尹华、李良兴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