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云南”建设红河行动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

  清明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关纪律,严防“车轮上的腐败”,现将查处的2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通报如下: 

  红河州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特侦大队原大队长李飞违规公车私用等问题。2020年7月4日,李飞因公到昆明出差过程中联系上在玉溪市办事的马某某,并接受马某某邀约,驾驶警务用车与同事一起到玉溪市同马某某等人聚会,产生油费共计200元。李飞于当月又虚报了7月4日在泸西出差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共计308元。另外,李飞还存在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问题。2021年10月,李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降为四级警长。 

  红河县住建局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陈永明、城市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白荣光驻村期间违规报销车辆费用问题。2018年10月至2020年6月,陈永明、白荣光在三村乡依期村委会驻村期间,私车公养,分别违规报销车辆油费、保险费、车船税、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25447元、16164.54元。2021年3月,陈永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白荣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清廉云南”建设红河行动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

发布时间:2022-03-31 17:48

  清明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关纪律,严防“车轮上的腐败”,现将查处的2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通报如下: 

  红河州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特侦大队原大队长李飞违规公车私用等问题。2020年7月4日,李飞因公到昆明出差过程中联系上在玉溪市办事的马某某,并接受马某某邀约,驾驶警务用车与同事一起到玉溪市同马某某等人聚会,产生油费共计200元。李飞于当月又虚报了7月4日在泸西出差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共计308元。另外,李飞还存在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问题。2021年10月,李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降为四级警长。 

  红河县住建局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陈永明、城市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白荣光驻村期间违规报销车辆费用问题。2018年10月至2020年6月,陈永明、白荣光在三村乡依期村委会驻村期间,私车公养,分别违规报销车辆油费、保险费、车船税、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25447元、16164.54元。2021年3月,陈永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白荣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