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云南”建设红河行动通报曝光——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四)

  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泸西县水利局党组成员、板桥河水库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刘春平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问题反馈后,刘春平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抓整改不彻底,日常监管流于形式,未认真履行水环境治理和保护职责,对板桥河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建筑物梳理排查不彻底,对建筑物内有人长期居住且生产生活污水对水源产生污染、长期存在使用私人船只进行垂钓活动、私挖拦砂坝等情况未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和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月,刘春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龙海丽,党组成员、副局长石龙博处理红河县旺祥公司养殖场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不正确履职问题。2019年2月13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在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专项行动时发现旺祥公司养殖场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规范等问题。同年4月1日和12月5日,先后又收到群众投诉和红河县人民政府转办反映旺祥公司养殖场因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问题的信访件。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分别于2019年3月11日、2020年8月20日、2021年3月26日下发责令改正、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和提醒函,均告知旺祥公司若不服处理决定,可以提起诉讼,逾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决定的,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但旺祥公司一直未履行处理决定,直到2021年4月28日因生猪染疫关闭,其污染破坏环境问题也未受到行政处罚。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在处理旺祥公司养殖场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中不正确履职,工作仅停留在下达执法决定书和提醒函上,环境执法“宽、松、软”,导致该问题久拖不决。对此,龙海丽、石龙博分别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22年4月7日,龙海丽、石龙博受到诫勉问责处理。 

“清廉云南”建设红河行动通报曝光——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四)

发布时间:2022-05-13 17:23

  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泸西县水利局党组成员、板桥河水库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刘春平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问题反馈后,刘春平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抓整改不彻底,日常监管流于形式,未认真履行水环境治理和保护职责,对板桥河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建筑物梳理排查不彻底,对建筑物内有人长期居住且生产生活污水对水源产生污染、长期存在使用私人船只进行垂钓活动、私挖拦砂坝等情况未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和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月,刘春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龙海丽,党组成员、副局长石龙博处理红河县旺祥公司养殖场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不正确履职问题。2019年2月13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在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专项行动时发现旺祥公司养殖场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规范等问题。同年4月1日和12月5日,先后又收到群众投诉和红河县人民政府转办反映旺祥公司养殖场因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问题的信访件。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分别于2019年3月11日、2020年8月20日、2021年3月26日下发责令改正、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和提醒函,均告知旺祥公司若不服处理决定,可以提起诉讼,逾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决定的,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但旺祥公司一直未履行处理决定,直到2021年4月28日因生猪染疫关闭,其污染破坏环境问题也未受到行政处罚。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在处理旺祥公司养殖场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中不正确履职,工作仅停留在下达执法决定书和提醒函上,环境执法“宽、松、软”,导致该问题久拖不决。对此,龙海丽、石龙博分别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22年4月7日,龙海丽、石龙博受到诫勉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