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纪委州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秋国庆将至,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通报如下: 

  元阳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瑞生、副主席普文新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21年5月以来,李瑞生、普文新在明知办公室面积超标的情况下仍继续使用,其中李瑞生办公室面积超标9平方米、普文新办公室面积超标15平方米。2022年8月,李瑞生、普文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超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已整改到位。 

  泸西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戴庆贵违规发放伙食补助费问题。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泸西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工会主席戴庆贵审核签批,先后4次从工会账户列支费用11920元,用于发放本单位干部职工伙食补助费,其本人领取2800元。2022年3月,戴庆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弥勒市朋普镇庆来村党总支原书记王兴荣、村委会原主任蔡永刚、村务监督委员会原主任杨元艳违规发放通讯费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时任弥勒市朋普镇庆来村党总支书记王兴荣、村委会主任蔡永刚和时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杨元艳违规决策,自行制定标准,使用村集体资金向村委会和村小组干部发放通讯费共计46630元,其中王兴荣领取1440元、蔡永刚领取1440元、杨元艳领取1200元。2022年3月,王兴荣、蔡永刚、杨元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22-09-06 16:09

  中秋国庆将至,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通报如下: 

  元阳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瑞生、副主席普文新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21年5月以来,李瑞生、普文新在明知办公室面积超标的情况下仍继续使用,其中李瑞生办公室面积超标9平方米、普文新办公室面积超标15平方米。2022年8月,李瑞生、普文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超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已整改到位。 

  泸西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戴庆贵违规发放伙食补助费问题。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泸西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工会主席戴庆贵审核签批,先后4次从工会账户列支费用11920元,用于发放本单位干部职工伙食补助费,其本人领取2800元。2022年3月,戴庆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弥勒市朋普镇庆来村党总支原书记王兴荣、村委会原主任蔡永刚、村务监督委员会原主任杨元艳违规发放通讯费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时任弥勒市朋普镇庆来村党总支书记王兴荣、村委会主任蔡永刚和时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杨元艳违规决策,自行制定标准,使用村集体资金向村委会和村小组干部发放通讯费共计46630元,其中王兴荣领取1440元、蔡永刚领取1440元、杨元艳领取1200元。2022年3月,王兴荣、蔡永刚、杨元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