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9日至4月2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5月1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县民政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做到真整改、动真格、求实效,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将责任压实到人;三是认真督导检查,请派驻纪检组监督指导整改工作,局党组强化督导、推进落实。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1. 关于“政治意识不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其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有关民政系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印发《中共建水县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选题计划》并认真执行。二是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党支部“三会一课”、每周例会政治理论学习,将理论学习内容和民政工作进行深度融合,贯彻到日常。
2. 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有偏差,不坚决、不彻底,主动担当、主动作为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政绩观树得不牢,系统性推进工作不力,履行职责顾此失彼,存在短板弱项”问题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制定《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范本》《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范本》,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大力推进慈善事业规范化发展,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开展规范公共场所设置捐赠箱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以全州报考人数第一组织458人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四是压实各级责任,落实志愿者实名注册的工作目标,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发展规划18%的工作任务;五是持续推进“好差评”工作,无“差评”办理整改情况,“好差评”覆盖事项10项。
(2)针对“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重视不够,站位不高”问题
切实推进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召开专题党组会、干部职工专题会安排部署。制定《建水县民政局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细化工作。
(3)针对“推进党政机关部门与所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不力”问题
切实推进民政福利公司脱钩进度,目前正有序进行中。
(4)针对“推进殡葬管理制度改革未能打出有效‘组合拳’,成效不明显”问题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建设。二是紧抓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14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均已落实用地,完成招投标工作。三是积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建水县殡葬服务中心项目已推送至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财政部。
(5)针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宣传,有集中供养意愿特困老年人100%实现集中供养。积极推进建水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争取州级福彩公益金建设7个老年活动室,1个互助养老服务站。积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2个。
3.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细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同研究同部署;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建立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制度,每季度对服务对象舆情态势、舆论热点问题、干部群众思想动态等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开展1次分析研判。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关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意识不强,政务信息公开不全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二是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在城乡低保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目前各乡镇已进行公示。
2. 关于“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
压实各乡镇村级协理员工作职责,严格执行《云南省民政工作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坚决杜绝公职人员违规享受低保,动态管理常态化,制定《建水县民政系统开展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和民政领域风险隐患常态化排查工作方案》《建水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建水县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及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按《建水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建水县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疑点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整改落到实处。
3. 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重新拟定《建水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2019年2月发放救灾粮的数据,已补录政府物资储备科目,并进行会计核算。救灾粮发放名册已附入凭证内。三是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按实际完成的实物工作量拨付工程进度款。四是已将福利院修缮改造工程款记入固定资产账;对福利院长期挂账的生活补助、医疗救助金、建设经费,已作账务调整处理。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 关于“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健全和完善建水县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建水县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每周定时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坚定不移地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制度。
2.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主体责任压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建水县民政局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加强对下属单位及各科室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每个节假日前对干部职工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对各级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2)针对“执行廉政谈话制度不严格,廉政谈话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问题
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严格执行《建水县民政局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好领导班子之间的谈话、领导班子成员同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的谈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提醒教育谈话、信访谈话、诫免谈话,有效促进民政系统的廉洁从政。
3. 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2022年建水县民政局党建工作要点》、《2022年建水县民政局党组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项目清单》《建水县民政局“三级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局党组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和民政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
(2)针对“基层党建未落实落细,会议记录不规范,党费日制度未落实,主题党日未正常开展”问题
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督促党支部规范记录《基层党组织记录本》,补齐补全相关会议内容;严格落实党费日制度,确定每月1日为党费日,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
(3)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严不实,流于形式”问题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抓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组织生活会严格督促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撰写发言材料、整改清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各个环节,规范程序,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
4. 关于“无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缺乏应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问题长期搁置,没有整改”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逐一理清,通过追还借款、账务调整,已减少长期挂账往来款、清理偿还借款。
三、下步打算
一是持续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 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二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我局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三是不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建设,积极践行“三个工作法”。四是继续大力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拓展整改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7612340;地址:建水县钟灵路4号;电子邮箱:38490217@qq.com。
中共建水县民政局党组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