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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11115日上午,县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县公安局党委情况反馈会在县公安局召开。会上,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武德刚向县公安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李文洪传达了县委书记周永瑜同志在听取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振华作整改要求并代表县公安局党委作表态发言,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王敏主持反馈会议。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91日至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专项巡察。巡察组重点对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党组织整改落实工作重点,巡视巡察整改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改中存在的责任甩锅,上推下卸,敷衍整改、文字整改,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整改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紧扣县公安局党委职责,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武德刚指出,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巡视巡察认识不到位,对巡察工作认识存在偏差;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仍然不到位,对基层的学习传导和指导不够;意识形态工作仍然存在宽松软;应对和处置舆情仍存短板;执行民主集中制依然不严格;党委会议签到随意现象依然存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不严不实;工作作风不实现象依然存在;党建工作不严不实情况依然存在;社会治理仍存短板;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到位,对经费独立核算、账务独立设置的下属部门缺乏监管;巡察整改仍有差距;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对老干党支部党费管理指导不到位,收缴和使用不规范;执行工会会员节日慰问政策不规范;派驻纪检组工作职能转变不到位;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州现场办公会、州委调研建水精神学习不到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不严不实;落实一把手及领导班子监督不到位等。 

  武德刚提出了4点整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政治武装;二是深刻认识党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做实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三是切实履行党委整改主体责任,做实做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四是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 

  李文洪传达了县委书记周永瑜同志在听取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强调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推动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有效整改,要强化整改落实,补齐后半篇文章不扎实的短板。李文洪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以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巡察成果落实、落细、落到位。二是要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从深化认识、强化措施、严密有序、全面推进、立足长效等方面抓好巡察整改。三是要以巡察整改推动职能部门工作有新气象新进展,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本部门不同领域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李振华指出,巡察组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县公安局党委存在的问题,精准深刻、令人警醒。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李振华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感。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把巡察反馈的意见作为一面镜子,时时参照比对,补齐自己的短板,不允许有丝毫的麻痹和马虎。要切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履行使命的思想政治基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二要明确目标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县公安局党委要切实履行整改的主体责任,加强跟踪督查,做深做细后半篇文章,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三要注重整改实效,细化措施抓好整改。在推进整改工作过程中,要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切实把新理念、新要求贯彻落实到年度重点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落实到一个个具体的实实在在的工作上来。 

  李振华表示,县公安局党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将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增强抓好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真查真改、立行立改。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抓实整改任务,切实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县委第一巡察组有关成员、县纪委县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县公安局党政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公安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