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建水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1年11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建水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县公安局党委坚决扛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政治责任,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针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中央和省州县重要安排部署落实、落实“一把手”及领导班子监督的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县公安局党委召开党委会3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认真剖析原因,深入查找症结,研究制定整改措施60条,健全完善制度7项,问责追责4人,确保整改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实质成效。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针对“巡视巡察认识不到位,对巡察工作认识存在偏差”的问题。一是通过召开党委会、部门会议等形式,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学习,提升对巡察工作的认识。二是认真核对,及时纠正相关错误表述材料7份。
2.针对“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对基层的学习传导和指导不够”的问题。组织全局各支部书记、党务专干开展了政治理论学习及党务知识培训,指导基层规范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三会一课”。2021年11月以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组织支部书记政治理论及党务知识培训1次;各支部开展十九届六中全会专题学习86场次。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抓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宽松软’”的问题。一是召开4次党委会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局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终抓党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是对报送质量不高、存在照搬照抄、不按时报送的部门,在2021年综合目标考核中进行了扣分。
4.针对“应对和处置舆情不及时”的问题。完善了相关制度,加强民警教育,通过视频形式开展“三同步”工作培训2次,积极向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宣传、网信等有关部门报告和沟通协调3次。县公安局因应对和处置舆情不及时已被诫勉问责1人,被立案查处3人;县公安局党委向县委作出了书面检查。
5.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问题。召开党委会,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重申了贯彻民主集中制各项要求。召开4次党委会研究大额资金支出,杜绝大额资金先支出后通报的情况,严格规范会议记录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会议全过程。
6.针对“党委会议签到随意现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召开党委会,党委书记领学了《建水县规范党委(党组)会议记录管理制度》内容;记录人员对党委会议记录进行梳理,对存在的签到随意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参会人员签到。
7.针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抓得不严不实”的问题。2021年11月以来,召开局党委会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重申政治纪律,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了修正,对工作中发现的不规范文件予以纠正;对15名发言人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对照搬照抄、态度不端正的3名民警进行了全局通报。
8.针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不严不实”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驻局纪检组长和分管局领导监督指导责任,进一步压实党委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2021年12月,党委书记、班子成员到基层督导调研70次,谈心谈话200余人次,讲授“十九届六中全会”专题党课35场次。二是县局政治处针对自身“灯下黑”情况进行了检讨。三是对个别部门文档材料照抄照搬行为进行了通报,对部门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重申政治纪律。四是认真审核监督检查上报材料35份,杜绝照搬照抄行为。
9.针对“干部作风转变不彻底”的问题。召开了全局民警大会,要求各部门驰而不息改进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对敷衍塞责行为严肃追究部门主要领导责任;深入推进“担当实干 争先跨越”大讨论活动,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改成果,着力整治“庸懒散软慢”等突出问题,对标先进,争创一流。
10.针对“党建工作不严不实情况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组织38个党支部支部书记、党务专干进行了集中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对个别支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对相关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结合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指导和督促38个党支部书记厘清党建工作思路,细化党建目标任务。四是班子成员分别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工作3次,督促整改问题60余处。五是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中共建水县公安局机关委员会”。
11.针对“社会治理仍存短板”的问题。一是重新调整重点学校“护学岗”警力,在建水一小高年级低年级校区、建水四小均增派警力至6人,改善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不足问题;二是加强学校周边巡逻防控,对各类涉校违法犯罪及时发现、处置。三是专派2名警力负责火车站片区的交通秩序维护,引导车辆到相应停车场停放。四是2021年11月以来,共投资380余万元,新增朝阳北路和永祯路中央隔离护栏、人行道护栏2100米,新增东门环岛信号灯、施划斑马线,新增朝阳北路龙井农贸市场行人过街信号灯,新增永祯路行人过街设施3处,紫陶街二次过街设施2处;更换主干道朝阳北路、建水大道机非隔离护栏共计630米,老旧标志标牌30块;施划泽园路、广慈路人行道、广池巷、七彩城人行道停车位共计109个;施划西林路非机动车位多处;完善老323线标线约8000米;在童怡幼儿园门口新增减速带、警示牌,施划网格线,斑马线。五是增派警力10人,值守北门和奥城两个警务室,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
12.针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到位,对经费独立核算、账务独立设置的交警大队和森林警察大队缺乏监管”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5万元以上重大招投标项目必须提交局党委会研究,并由局机关派相关人员进行跟踪监督,对2个独立核算、财务独立设置的部门实施重大资金活动进行有效监管。二是修改完善《建水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明确领导审批权限,进一步规范财务监管制度。三是组织全局财务管理人员开展财务知识专题培训,提升财务管理人员履职能力。
13.针对“巡察整改仍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持续加强清退整改。2013年至2018年期间发放至个人的相关慰问金已进行清退;开展游园、座谈会等集体活动支出未清退情况已作情况说明。二是明确责任抓整改。局党委召集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部门领导,对存在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明确责任主体,责令对不到位情况立即整改。三是抓实整改。局党委对2020年春节发放退休人员节日慰问费情况作出检讨;组织人员对工会经费管理进行自检自查,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存在的3个问题即时整改;强化工会工作人员对纪律规定学习,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4.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要求,已按原渠道将收取的工作经费退回有关单位和部门。
15.关于“对老干党支部党费管理指导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费按月收缴,按季度上交,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收缴分离”的管理规定。二是对2021年党费收缴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三是加强了对老干支部的指导,并对党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16.关于“执行工会会员节日慰问政策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全局财务管理人员开展了财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对账务报销单据中慰问签名表与发票物品不一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严格按照《红河州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17.针对“派驻纪检组工作职能转变不到位”的问题。局党委严格对照州公安局党委关于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职能职责进行工作安排,严格按照“三为主一报告”工作要求,依据权限和程序开展各项工作。
(二)关于中央和省州县重要安排部署落实方面
18.针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现场办公会、州委调研精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了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对“省委省政府红河州现场办公会、州委调研建水精神”进行认真学习;二是各支部以“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将精神学深、学透。三是将精神融入各项业务工作,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州公安局党委各项工作要求。
19.针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不严不实,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召开全局民警大会进行了集中学习,提高全局民警对岗位廉政风险的认识和定位。二是对填报廉政风险点为“无”、以执法岗位风险、工作业务风险代替廉政风险等32份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填报。对《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照抄照搬的4个部门进行通报,并对部门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在2021年综合目标考核中进行了扣分。
(三)关于落实“一把手”及领导班子监督的情况方面
一是召开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重点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相关规定,强化对两级班子思想政治教育的引导,提升两级班子“一把手”运用理论推动实际工作的能力。二是健全完善了《建水县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建水县公安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末位表态制度。党委书记、班子成员分别到基层督导检查工作3次,发现问题60余个,督促整改60余个。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公安局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压实责任不松懈,盯紧问题不放过,突出举一反三,持续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既注重解决当前问题,又及时总结提炼,着眼长远,查缺补漏,健全完善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办法,避免问题反复出现,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为公安发展汇聚干事创业合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054018;地址:建水县临安镇青山路379号;电子邮箱:1942846978@qq.com。
中共建水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