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9日至5月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农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6月17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农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县农科局党组高度重视,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落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检视、剖析、研究相关问题;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问题逐一对账销号,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持续推进、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国明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局党组书记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要责任,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班子成员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带头指导科室、单位整改,逐条整改,逐一销账,做到件件有落实。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局党组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深刻剖析原因,逐条逐项研究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巡察指出存在的4个方面8个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细化62条工作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局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承担责任,举一反三,找准问题症结,抓实问题整改。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统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局党组先后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扩大)会、干部职工大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农业农村工作实践中,认真贯彻执行好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决策部署,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二是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内部科室与直属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落实办理的事项,指定负责牵头科室,涉及科室或单位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调配40人组建建水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兽医、兽药、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禽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动物防疫、植物检疫、渔政、农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农业环境保护、动物及其产品,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归并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集中行使。强化监测能力建设,县、乡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及农残快速检测室。强化素质培养,计划选派122人参加全国、省、州、县举办的农技推广、农业执法等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能,不断适应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三是抓好工作落实。结合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及时深入养殖场了解和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带着设计方案实地指导,形成项目推进时间表,确保项目按计划、按进度、按要求实施。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建水实际,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乡镇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建水县种养循环发展规划(2021-2024年)》、《建水县“十四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等文件。四是加强督促指导,6月22日抽调人员组成农村人居环境督查组,按照“一月一分析、一月一反馈”要求,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先后2次调整充实内部人员队伍,争取项目资金1500万元,强力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整治提升。
(二)关于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责任方面
2.针对“牵头协调打好以‘两污’为重点的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严格履行牵头协调职责。组织召开2次协调会,针对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合环保、住建部门开展5次跟踪督办。开展3次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风险情况排查,督导2个乡镇5个村组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二是制定《建水县2021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案》,开展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监管执法4次,督促完善生产垃圾、屠宰废水、烟气处理设施,实地督导完成畜禽污水外排及生活垃圾乱倒的问题。三是督促屠宰企业进行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改造。目前,建水县曲江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已完成选址,正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督促公司进行场内卫生打扫和排污系统清理,加盖池顶,让污水待发酵后运至果园灌溉、杜绝污水外排。针对建水县食品有限公司厂界噪声夜间超标,不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情况:经与公司商议,在尽力按照环保要求改进、完善当前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初步提出项目选址搬迁意向。在今后的工作中,县农科局将继续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协调指导。
3.针对“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农村人居办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今年以来组织召开农村“厕所革命”、村庄规划、污水治理等专项工作推进会、调度会8次,分析工作推进情况,查找问题症结,研究制定办法措施。二是制定下发《关于进行美丽乡村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和《建水县农村人居环境按一档八条标准整治督查问题清单》,列出美丽乡村建设问题清单12条和工作清单13条,并督促指导乡镇完成145个清单问题的整改。三是加强农村公厕管护、村庄卫生保洁、垃圾清处管护机制建设。全县1031个自然村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和垃圾收费制度,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维护村庄环境要求纳入村规民约且执行到位,共聘请保洁员1738人,实现自然村有1个以上的固定保洁员。四是健全完善督导考核机制。组织20人次对“美丽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10个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同时,建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每月定期发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对68个黑榜村215个问题进行整改。
4.针对“农业行政执法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对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了重组完善,明确三个中队职责。二是加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邀请州农业综合执法队开展执法实训,6月组织执法大队人员3人次参加国家农业部举办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三是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加强与公安、水务、环保、交通等部门协作,设立举报电话,联合打击非法捕捞行为。6—8月在南盘江、红河、泸江河等流域开展巡逻巡查7次,建立禁渔处罚规定警示牌13个。
5.针对“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项目建设的督促指导和资金监管不到位,项目建设推进缓慢、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加强项目建设。对所承担的5个项目2次进行自查督导,确保项目有效推进。二是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在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公开透明、安全高效的同时,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目前5个在建项目资金523万元,已拨付269万元。
(三)关于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
6.针对“派驻纪检组对所联系部门的生态环境方面政治监督不够”的问题。一是坚决扛实生态环保责任追究政治责任。将自然生态破坏问题与政治生态情况、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有机结合,强化政治监督、政治问责、政治审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督促农科局党组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二是突出政治监督。6月20日,组织县农科局党组学习传达《省纪委省监委通报保山市东河污染问题问责情况》及《东河之问》系列报道,督促局党组班子深刻汲取保山市东河污染问题教训,加快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并针对指出问题,深入研究分析,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先后3次对农科、水务、林草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设项目进行监督,对涉及驻县农科局纪检监察组联系部门的9个项目建设中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依次开展现场监督整改。目前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四)关于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7.针对“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地方专项债券支持资金7500万元。二是制定出台《建水县2021年环境卫生问题整改方案》,组织5个督导组于7月10—16日对14个乡镇提升人居环境工作进行督导,对发现的87个问题逐项进行跟踪整改,目前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西庄镇新房村存在村内乱倒建筑垃圾,建筑材料堵塞道路的情况进行了整治,责令该村清除建筑垃圾,加强监督检查,防止环境卫生问题出现反弹。青龙业租村聚焦反馈存在问题,已完成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村庄厕所安排专人保洁,拆除路边垃圾池,在垃圾堆放点摆放活动垃圾桶,清理沟渠并确定专人定期巡查清理;合理规划利用房屋前后空地,新建“小广场、小花园、小菜园”,开展村庄美化、绿化,彻底治理脏、乱、差问题。
8.针对“对多次通报约谈的项目推进仍然缓慢”的问题。一是坚持以项目问题整改为导向。7月6日制定印发《建水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方案》,组成县级项目验收工作组,对已完工的238个项目开展单体项目县级验收。目前县级验收已完成,正会同财政部门报请州级终验。二是加快有机肥厂建设进度。目前已完成项目总工程量的40%,项目预计年底可竣工验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政治巡察要义,树牢干部职工生态安全底线和绿色环保底色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分工负责、层层担责、人人尽责,以实际行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加大农业农村发展建设项目争取和资金投入的力度,不断夯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协调联动,合力加大影响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治力度,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不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7612437;地址:建水县临安镇碗窑路66号。
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