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1月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南庄镇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2021年3月1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南庄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镇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研究布置,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二)细化分工,落实整改责任。由镇党政领导班子根据工作分工认领问题,组织责任站所、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南庄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反馈的3个方面13个问题事项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落地落到位。
(三)统筹结合,推进全面整改。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务求真改实改并长期保持;对情况比较复杂的,明确整改时限,认真分析研究,有序推进整改;对整改时限内确有困难完成整改的,制定长期整改措施,纳入镇党委政府工作计划并及时联系县级相关行业部门指导整改。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针对“‘厕所革命’工作开展有差距”的问题。已于3月底完成马家营村两个联建户厕水塔安装,水管接通,采取从村民水井内抽水到水塔的方式供水;并及时接通照明电,安装照明灯,平整硬化了村道至户厕道路;制定了联建户厕管理制度,聘请专职保洁员定期保洁,确保联建户厕管理到位。
2.针对“‘七个专项行动’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卫生大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党员队伍、巾帼连心志愿服务队的先锋模范作用,利用主题党日、爱国卫生日(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等时机,从2021年3月起开展卫生集中整治、“清河”行动1次,参与党员群众100余人次,清理垃圾3吨、河道7000米。对进村道路、村内道路、河道沟渠、水库等重点区域的各类垃圾完成了一次大清理,截止目前,绵羊冲道路旁垃圾、罗家坡大河边部分河道内及河道两旁白色垃圾、马家营街边垃圾和新官营、龚家庵村卫生死角已清理完毕,并由人居办牵头开展卫生督查检查工作,推进垃圾清理、卫生保洁工作常态化。
3.针对“集镇供水工程管理缺失”的问题。已投入800万元更新集镇供水管网,解决供水不正常的问题;认真做好集镇供水工程管理,完成过期消毒药品销毁,购买价值3400元消毒药品1000公斤,由水厂管护人员每3天投放一次;水务站每季度取水一次到县卫生防疫站进行水质检测。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送检1次,检测结果符合饮用水标准;聘请1人做好水厂值班值守,确保水厂正常运行和居民用水水质安全。
4.针对“河长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于5月17日组织镇、村两级河长对河长巡河制度进行再学习,要求镇、村两级河长严格按照河长制要求对所负责的河、库、塘、渠按镇级河长每月一次、村级河长每月二次进行巡查并录入系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镇级河长共巡河24次,村级河长共巡河44次;镇河长办已对镇、村两级河长开启巡河提醒服务6次;镇河长办于月底通过微信群通报当月巡河情况,到目前为止,巡河率达到100%。
5.针对“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由镇食安办牵头,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南庄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爱卫办、镇环保站和各村委会联合执法3次,持续强化宣传和监管。镇辖区46户从事各类食品加工单位(卷粉米线加工10户、糕点生产12户、酒类加工16户、豆制品加工3户、咸菜加工3户),均符合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要求,完成小作坊备案;对达不到要求的2家生产单位已责令限期整改;对未达到食品安全生产要求的1家生产单位已按照新要求一次性达标;对未达到旧食品安全生产要求的1家生产单位,已要求其认真改造。食品安全生产形势逐渐好转并初见成效,主体资格合法、从业人员健康,原材料购进渠道合法,储存设施完备。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针对“信访纠纷化解不力”的问题。一是及时组织村组干部及镇相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对土地纠纷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已制定初步方案,正与村组干部、涉及农户进行沟通协调,快速推进信访纠纷化解。二是向县林草局提交了林权纠纷问题相关的情况报告及材料,请求上级对作出裁决,并指导后续处理工作。
7.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实”的问题。一是及时进行自检自查和整改,排查出镇2019年至2020年10月不规范接待7次,并按规定进行了及时整改。二是加强教育,于4月12日召集镇财政所、各站所部门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公务接待报销制度再强调,再次明确要求规范接待程序,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三)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8.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已及时完善机关党总支和三个支部的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机关党总支三个支部共开展党员大会、支部会议、党课、主题党日、党务公开47次,并同步在“云岭先锋”APP录入47次;已于2021年3月22日完成2021年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评议党员等规定动作;调整充实了机关党总支、机关第一党支部,于2021年3月8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总支委员2名、一支部委员2名,明确了各委员职责分工。组织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党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2次,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务工作者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9.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相关要求,落实2021年发展党员目标任务,吸收入党积极分子32名、发展对象25名,在5月底前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6月底前完成15名预备党员发展任务。于4月23日至25日完成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69名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和党建办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专门设置课程讲解发展党员基础知识,让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再一次熟悉发展党员的程序要求;由党建办牵头,指导各村对发展党员工作台账进行逐一审核,共审核发展党员台账37份,完善党员材料10份,严格把关新发展党员材料。
10.针对“班子成员对待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述责述廉报告雷同”的问题。镇党委书记对存在照抄、内容雷同等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其及时整改。同时,要求各班子成员在撰写个人述责述廉等报告时,一定要根据自己工作实际认真撰写,杜绝照搬照抄等现象。
11.针对“纪检监察工作不严谨,谈话记录不规范”的问题。镇纪委书记于3月22日组织镇纪检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及思想教育1次,及时查找出不规范的谈话约谈记录1次、谈话笔录16次,并完善规范。
12.针对“对镇纪委书记分工聚焦主业巡察整改不力”的问题。镇党委严格按照“三转”要求,于1月18日召开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进行班子成员调整分工,明确了纪委书记职责,不再分管纪检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
13.针对“对镇中心敬老院巡察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2019年由镇党委副书记牵头镇项目办、县民政局、镇民政所等相关人员完成了初验;二是采取“公建民营”模式,引进云南解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南庄镇敬老院,2019年8月正式投入使用,共供养老人18位;三是于2020年10月争取省民政厅的消防工程项目经费42万元,完成敬老院消防改造和硬件设施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通过党史学习教育“123”微党课、“三会一课”等方式,督促镇党建办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党员发展。继续增强“四个意识”,更加注重对各项工作的跟踪问效,提升班子成员直面问题、勇于担当、较真碰硬的能力,更加注重细节和成效,消除“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观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7742036;地址:南庄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113497663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