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乡清江村党总支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五巡察组于2020年4月14日至5月13日对利民乡清江村党总支开展了专项巡察。2021年1月5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利民乡清江村党总支反馈了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成立了以清江村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挂钩联系清江村的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1月11日,整改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清江村党总支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并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工作由清江村党总支书记负总责,各责任人带头抓好责任领域整改工作。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村级组织严格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方面
1.针对“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力”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清江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各党支部、各小组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二是规范租车费报销管理,报销租车费的标准通过村民代表决议,凡报销车费坚持一事一结算,附村“三委”重大支出会议记录和租车的日期、事由等详细资料;三是2021年2月6日召开党总支会议讨论研究,再次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工作职责。再次认真学习‘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严格遵守相关工作制度。
(二)关于“村级账务管理规范”方面
2.针对“部分村民小组收入未及时入帐”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清江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会议要求各村小组收入每季度进行整理入账;二是督促清江一、二、三组、芋拖底、哈不庸、假依山等村民小组将收取村民在活动室办酒席场地费及时入账,清江一、二、三组已于2月9日入账,其他小组正积极整理入账中;哈不庸村、芋拖底等小组收取泵站水费已督促入账。
3.针对“列支重大支出、接待费、伙食费等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清江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各党支部、各小组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二是严格规范各种费用报销,凡接待费都应当坚持一事一结算,报销凭证必须是正规票据,附菜单,注明就餐事由、人数,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等;凡会议伙食费须附参会人员(签到)名册、就餐人数、会议记录等;三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多次召开党员大会、村组干部会议研究讨论,认真整改,报销凭证必须经报销人、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本人亲笔签名方可报销,绝不允许出现代签现象。
(三)关于“村级‘三公开’规范”方面
4.针对“村组‘三公开’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清江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各党支部、各小组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二是在整改期限内积极收集相关资料,并整理好“三公开”台账;三是党总支积极与上级争取资金修建公示栏;四是2021年2月6日组织村组干部再次学习“三公开制度”,提高村组干部的思想认识。
(四)关于“村组干部作风”方面
5.针对“停发低保资金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多发放的低保金已于2019年追回并及时上交民政部门;二是对照问题认真梳理核查,建立相关工作制度,严把低保金发放关,每月低保金发放前认真核查,决不允许出现人员死亡还在发放低保金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紧盯自身存在的问题,坚持整改不放松,抓紧抓实抓兑现,工作中进一步压实责任,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增强“四个意识”,注重自身建设,注重长效管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抓好清江村各个方面的建设,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定的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3988489714;地址:建水县利民乡清江村委会;电子邮箱:1215088141@qq.com。
利民乡清泉村党总支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五巡察组于2020年4月14日至5月13日对利民乡清泉村党总支开展了专项巡察。2021年1月5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利民乡清泉村党总支反馈了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成立了以清泉村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挂钩联系清泉村的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1月11日,整改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清泉村党总支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并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工作由清泉村党总支书记负总责,各责任人带头抓好责任领域整改工作。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三资’管理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履行‘三资’管理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 2021年2月5日清泉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党支部、各小组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二是2021年2月6日再次召开村“三委”班子会议,向班子成员通报清泉村茶山等“三资”情况,增强“三资”管理的责任意识,对清泉村茶山、科技示范果园等后续问题进行研究,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防范集体“三资”的流失和浪费;三是按照《合同》约定:“果园为试种植,三年后如果试种植成功,村委会将续租,果树归村委会所有;如果试种植失败就不进行续租,同时果树和土地归出租方所有”。经村“三委”研究讨论,考虑到果园的收益低于投入成本,决定不再进行续租,果树和土地归出租方所有。
2.针对“对黑甲小组集体资源纠分解决不力”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清泉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党支部、各小组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二是严格清理长期占用集体资源问题,经村“三委”会议研究,决定将集体蓄水塘和集体场园被私人侵占部分收归集体所有。
3.针对“村委会车辆落户在私人名下”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清泉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二是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将村委会的公车云GCZ620进行公开拍卖。
(二)关于“村级组织严格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方面
4.针对“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力”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清泉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党支部、各小组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二是涉及违规发放的燃油费已于2021年2月22日清退并缴入集体账户;三是2021年2月6日组织村组干部再次学习“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提高村组干部的思想认识。对于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均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四是2021年2月15日再次召开党总支会议讨论研究,进一步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工作职责,严格项目付款审批手续。涉及重大项目必须经过村“三委”班子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决议,并认真做好公开公示和相关台账资料整理存档。
(三)关于“村级账务管理规范”方面
5.针对“部分村民小组收入未及时入账”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清泉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党支部、各小组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二是已督促黑甲小组2间水泵房和活动室相关收费按要求整理入小组账目并加强监管,会议要求各村小组收入每季度进行整理入账。
6.针对“违规发放手机通讯费”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清泉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党支部、各小组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二是涉及违规发放的手机通讯费已于2021年2月22日清退并缴入集体账户。
7.针对“列支接待费、伙食费、集体车辆费用等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清泉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党支部、各小组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二是2021年2月6日,召开村“三委”会议,对发现问题的报销凭证再次核对,会议一致通过报销凭证所列支出事项。会议要求,伙食费、接待费、修理费等村务支出项目坚持一事一结算,报销凭证必须是正规票据,附菜单,注明就餐事由、人数,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等;凡会议伙食费须附参会人员(签到)名册、就餐人数、会议记录等;三是村级报账员加强与乡农经站联系,今后所有开支报账报销凭证必须层层把关审验,并经相关责任人亲笔签名才可以报销,村委会、各小组和各支部的报账事宜均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执行并将长期坚持下去,决不出现违规列支情况。
(四)关于“村级‘三公开’规范”方面
8.针对“村组‘三公开’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清泉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会议要求重大工作安排、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等重大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三公开规范公开;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修建公示栏,尽量延长公示时间,提高公示的效果;三是2021年2月6日组织村组干部再次学习“三公开制度”,提高村组干部的思想认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紧盯自身存在的问题,坚持整改不放松,抓紧抓实抓兑现,工作中进一步压实责任,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增强“四个意识”,注重自身建设,注重长效管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抓好清泉村各个方面的建设,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定的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3987355837;地址:建水县利民乡清泉村委会;电子邮箱: 1215088141@qq.com。
利民乡清溪村党总支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五巡察组于2020年4月14日至5月13日对利民乡清溪村党总支开展了专项巡察。2021年1月5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利民乡清溪村党总支反馈了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成立了以清溪村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挂钩联系清溪村的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1月11日,整改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清溪村党总支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并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工作由清溪村党总支书记负总责,各责任人带头抓好责任领域整改工作。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村级组织严格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方面
1.针对“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清溪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党支部、各小组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二是在整改期间严格按“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对四职干部、计生专干、养老协管员等人办公的燃油费如何补贴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决定,并于当日对讨论决定事项进行了公示;三是2021年2月6日组织村组干部再次学习“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提高村组干部的思想认识。对于发现问题的笔迹相似的报销凭证再次研究讨论通过。会议要求以后不允许出现代签现象,必须严格按照报销程序亲笔签名报销;四是2021年2月15日召开党总支会议讨论研究,再次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工作职责。
(二)关于“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管理”方面
2.针对“村组土地承包费收缴不力”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清溪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党支部、各小组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二是及时追缴承包款项,清溪村委会茶山承包合同已找到并规范保管,茶山租金5200元已于2021年3月3日收缴并入账,小寨小组集荒山租金已于2021年1月28日要求小组长联系承包方进行追缴,承租方承诺于6月份交款。
(三)关于“村级账务管理”方面
3.针对“列支费用等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清溪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党支部、各小组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二是严格规范各种接待费用和开支报销手续,严格按照《利民乡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审批制度》的审批程序报批,凡接待费都应当坚持一事一结算,报销凭证必须是正规票据,附菜单,注明就餐事由、人数,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等;凡会议伙食费须附参会人员(签到)名册、就餐人数、会议记录等。三是村级报账员要加强与乡农经站对接,所有报销凭证必须层层严格把关,坚决不出现违规列支情况。
(四)关于村级“三公开”方面
4.针对“村组‘三公开’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清溪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二是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严格执行“三公开”,重大工作安排、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等及时粘贴公示;三是党总支积极向上级协调资金,并尽快在村组内修建能遮风挡雨的公开栏,延长公开时间,提高公开效果,并建立公开档案台账。四是2021年2月6日组织村组干部再次学习“三公开制度”,提高村组干部的思想认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紧盯自身存在的问题,坚持整改不放松,抓紧抓实抓兑现,工作中进一步压实责任,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增强“四个意识”,注重自身建设,注重长效管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抓好清溪村各个方面的建设,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定的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3988052325;地址:建水县利民乡清溪村委会;电子邮箱:1215088141@qq.com。
利民乡新华村党总支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五巡察组于2020年4月14日至5月13日对利民乡新华村党总支开展了专项巡察。2021年1月5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利民乡新华村党总支反馈了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成立了以新华村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挂钩联系新华村的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1月11日,整改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新华村党总支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并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工作由新华村党总支书记负总责,各责任人带头抓好责任领域整改工作。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严格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方面
1.针对“严格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力”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新华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会议再次研究讨论了巡查发现的问题事项,并对相关问题认真整改。要求各党支部、各小组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二是2021年2月6日组织村组干部再次认真学习“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提高了村组干部的思想认识。并在整改期间严格按“四议两公开”的工作程序对务工费、租车费等相关标准进行研究讨论、形成决议,并进行了公开公示。三是再次召集党总支会议讨论研究,进一步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工作职责,严格项目付款审批手续,对于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均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
(二)关于“村级账务管理”方面
2.针对“部分村民小组收入未及时入账”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新华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党支部、各小组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二是已督促新寨、厂房、扯那白、小龙潭等4个村民小组将收取村民在活动室办酒席的场地费及时入账,新寨小组2018年集资赔付水毁柑桔树钱未入小组账,直接支付的问题已按要求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3.针对“列支接待费、伙食费等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新华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党支部、各小组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二是严格规范财务报销程序,凡接待费都应当坚持一事一结算,报销凭证必须是正规票据,附菜单,注明就餐事由、人数,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等;凡会议伙食费须附参会人员(签到)名册、就餐人数、会议记录等。三是村级报账员加强对《利民乡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审批制度》的学习,凡是违规列支接待费的情况一律不予报销,且追究违规人员相关责任。
(三)关于“村级‘三公开’”方面
5.针对“村组‘三公开’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新华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党支部、各小组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二是在整改期限内积极收集相关资料,并整理好台账;三是对于暂时无法修建的公示栏的村组,党总支也要求各组尽可能的寻找可粘贴公示资料的地方,尽量延长公示时间,提高公示的效果,同时也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修建公示栏;四是2021年2月6日组织再次学习“三公开制度”,提高了村组干部对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紧盯自身存在的问题,坚持整改不放松,抓紧抓实抓兑现,工作中进一步压实责任,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增强“四个意识”,注重自身建设,注重长效管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抓好新华村各个方面的建设,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定的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3577727443;地址:建水县利民乡新华村委会;电子邮箱:1215088141@qq.com。
利民乡新建村党总支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五巡察组于2020年4月14日至5月13日对利民乡新建村党总支开展了专项巡察。2021年1月5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利民乡新建村党总支反馈了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成立了以新建村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挂钩联系新建村的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1月11日,整改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新建村党总支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并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工作由新建村党总支书记负总责,各责任人带头抓好责任领域整改工作。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三资’管理的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不力”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新建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党支部、各小组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二是已成立了用水协会,制定了相关用水管理制度,今后水库的管理和放水交由协会管理,并建立规范的台账资料。
(二)关于“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方面
2.针对“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到位”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新建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党支部、各小组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二是村委会2018年以每人每天70元的标准发放2018年、2019年村“四职”柑橘统防统治、土地确权误工费再次通过村“三委”班子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决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存档留查;三是2021年2月15日再次召开党总支会议讨论研究,将会议记录改用规范的装订式会议记录本,再次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工作职责,村委监督工作职责上墙,严格项目款拨付审批手续,村级各项支出必须经会议讨论,并每季度进行财务公示,凡涉及集体经济组织各成员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必须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三)关于“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管理”方面
3.针对“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保管不善,承包款未按时收缴”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新建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党支部、各小组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二是已找回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已于1月28日联系承包方补交欠款,并多次积极主动联系承包方催缴承包款,水费3600元因实际没有供水,按照承包合同约定,不予收取。
(四)关于“村级账务管理”的方面
4.针对“部分村民小组收入未及时入账”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新建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已清理各小组是否存在类似情况,并建立了相关制度。二是严格规范各村民小组账务管理,对新寨、老寨、大地、桥头、倪家坡小组,收取的群众办客事场地费已按照相关要求整理入账;对大槽子小组2017年以来向村民收取的相关集资款未入小组账问题,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公开公示会议研究讨论结果。
5.针对“列支接待费、伙食费等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新建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党支部、各小组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二是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接待费、伙食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支,接待费、伙食费必须一事一结算,报销凭证必须是正规票据,附菜单,注明就餐事由、人数,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等;会议伙食费附参会人员(签到)名册、就餐人数、会议记录等;三是认真清理长期挂账情况,规范伙食费、接待费等列支事项报销,报销款项层层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违规列支情况发生。
(五)关于“村级‘三公开’”的方面
6.针对“村组‘三公开’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新建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二是严格认真执行“三公开制度”,重大决策事项方面(重大工作安排、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等)一律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公开;三是党总支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修建公示栏;四是2021年2月6日组织再次学习“三公开制度”,提高村组干部的思想认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紧盯自身存在的问题,坚持整改不放松,抓紧抓实抓兑现,工作中进一步压实责任,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增强“四个意识”,注重自身建设,注重长效管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抓好新建村各个方面的建设,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定的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5987783097,地址:建水县利民乡新建村委会;电子邮箱:1215088141@qq.com。
利民乡竹鸡河村党总支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五巡察组于2020年4月14日至5月13日对利民乡竹鸡河村党总支开展了专项巡察。2021年1月5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利民乡竹鸡河村党总支反馈了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成立了以竹鸡河村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挂钩联系竹鸡河村的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1月11日,整改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竹鸡河村党总支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并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工作由竹鸡河村党总支书记负总责,各责任人带头抓好责任领域整改工作。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村级组织严格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方面
1.针对“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力”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竹鸡河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各党支部、各小组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二是2021年2月6日再次组织村组干部、村委会人员认真学习“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提高村组干部的思想认识。三是对标对表严肃认真整改,差旅费、燃油补助等村委经费开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报销标准通过“四职”干部会、“三委”会议、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对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并及时公开公示;四是2021年2月15日再次召集村党总支会议研究讨论,明确了采用规范会议记录本作会议记录,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工作职责,监督制度上墙,严格项目款拨付审批手续,村委会各项支出都经会议通过,且每季度进行财务公示,凡涉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必须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关于“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管理”方面
2.针对“电站承包款未按时足额缴纳”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竹鸡河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二是村委会已多次催促承包方补交欠款,并积极协调相关人员与三佳水电有限公司商谈,若商谈不成功,将准备走司法途径,起诉三佳水电有限公司。
(四)关于“村级财务管理”方面
3.针对“违规发放通讯补助”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竹鸡河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各党支部、各小组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二是涉及违规发放的通讯补助费已于2021年2月22日清退缴入集体账户。
4.针对“列支接待费、伙食费等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竹鸡河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各党支部、各小组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二是严格执行接待规章制度,凡接待费都应当坚持一事一结算,不允许挂账,报销凭证必须是正规票据,附菜单,注明就餐事由、人数,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等;凡会议伙食费须附参会人员(签到)名册、就餐人数、会议记录等;三是村级报账员要加强与乡农经站联系,报销凭证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否则一律不以签字报销。会议记录、报销凭证必须本人亲自签名,不允许代签,目前,村委会、各小组和各支部的报账事宜均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执行并将长期坚持下去。
(五)关于“集体工程项目建设”方面
5.针对“村集体工程项目管理不严不实”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竹鸡河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各党支部、各小组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二是积极组织村“三委”成员、施工方对施工合同进行梳理整改,主动邀请乡党委领导、乡纪委、乡农经站等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指导,查缺补漏,规范合同协议。
(五)关于“村级‘三公开’规范”方面
6.针对“村组‘三公开’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21年2月5日竹鸡河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各党支部、各小组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二是在整改期限内积极收集相关资料,并整理好台账;三是党总支积极与上级争取资金修建公示栏;四是2021年2月6日组织村委会干部、小组长再次学习“三公开制度”,提高村组干部的思想认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紧盯自身存在的问题,坚持整改不放松,抓紧抓实抓兑现,工作中进一步压实责任,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增强“四个意识”,注重自身建设,注重长效管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抓好竹鸡河村各个方面的建设,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定的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3577784109;地址:建水县利民乡竹鸡河村委会;电子邮箱: 121508814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