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六巡察组于2020年9月27日至10月27日对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党组开展巡察。2021年2月2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向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党组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党员大会、支委会等,研究讨论整改方案,扎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抓实推进各项问题整改。
(二)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直接牵头4项整改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重点难点整改事项,做到重大工作带头抓、重点问题直接抓、调度推进具体抓。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扎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落实。各科室站队认真履职尽责,一项一项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共抓整改的良好格局。
(三)聚焦巡察问题,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对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反思剖析,主动认领问题,深入查摆出35个问题,提出53项整改措施,扎实抓好整改落实。
(四)突出工作重点,统筹巡察整改与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各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把巡察与推动环境质量改善、环境执法监察结合起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20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环境质量满足云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7.4%,各项生态环境考核任务圆满完成。
(五)抓实作风建设,提升环保队伍建设。结合党史学习主题教育,持续巩固“戒骄戒躁戒空谈、落地落实落到位”作风集中整治成果,深入开展“四转两强化”专项治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不断增强工作本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停于表层”的问题。一是制定完善《中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印发《中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党支部2021年学习计划》,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党组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武装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全面系统学习领会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进一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以“学习强国、云南省干部在线、云岭先锋”等学习平台为载体,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理论知识的学习。今年以来召开党组会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党员大会3次,干部职工大会8次,主题党日4次。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认真组织学习活动。制定《中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党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实施方案》、《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方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学百年党史·悟思想伟力·铸奋斗精神”党史知识问答互动活动,要求领导干部、党员带头参与线上答题。组织参加“我向党来唱支歌”歌咏比赛,不断发扬“红河奔腾、奋勇争先”精神和建水紫陶工匠精神,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推动建水高质量发展。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制履职不力”的问题。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四种责任”制度》《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网络舆情管控处置制度》《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意识形态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纳入领导班子、干部绩效考评管理,并作为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重要内容。二是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将意识形态基本知识和舆情引导要求纳入干部职工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结合党建工作,开设意识形态宣传阵地。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和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安排专人负责舆情信息监控,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严禁在QQ、微信圈发布反动消极的言论、低级庸俗的图片、视频,接受群众意见建议与投诉。抓住元旦、春节等重要和敏感时间节点、盯住疫情防控等重大事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安全预警监测和分析研究,及时堵塞漏洞、化解矛盾,绝不给错误思想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四是践行意识形态核心价值观。组建卫生环保志愿服务大队,组织“建水有礼 文明出行”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等活动,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5次,精准扶贫工作2次,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是加强对业务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增强工作责任心,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杜绝研判报告雷同等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环保执法执行不严格,散乱污整治能力弱”的问题。一是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测队伍建设,积极选派优秀执法人员参加文山州、大理州、昭通市省级联合执法检查,向各县市学习执法业务知识和经验,不断提升了执法监察能力水平。今年将公开招录3名环境监测专业事业单位人员,不断壮大充实环保执法监测队伍力量。二是提升环保监测执法装备水平。投资10.8万元,购置烟尘气测试仪、执法无人机等执法监测设备,持续推进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建设。三是以“散乱污”执法检查为重点,以省级联合执法监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2021年1月25日至2月8日期间共检查企业事业单位89家(次),问题303个,立案查处27家,目前问题整改率80%。四是落实环境信访限时办结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今年以来,接待各类群众环境污染来电来访共40件,其中,来信5件、来访3件、其他来电13件、12369来电9件、网络系统10件,每件都按信访工作程序要求依法依规办理。
4.针对“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持续推进问题整改。截止目前,各级环保督察反馈59个问题,其中已整改完成58个,1个正按方案要求有序推进中。95个举报件已办结85件,10件正有序整改中。对照各级环保督察整改方案,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将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对已经整改完成的58个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效。二是开展全县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为做好迎接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排查工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根据排查情况督促相关责任企业(单位)严格整改落实到位。三是严厉打击企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对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未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违法行为,都要依法依规查处。今年以来,共出动监察人员500人次、车辆170辆次,监察企业166家。查处环境违法行企业67家,其中:违法行为改正22家,责令整改22家,立案查处23件,其中1件1人移送公安行政拘留,罚款金额77.6万元。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5.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1月18日,2月9日,分别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等进行再学习、再讨论、再重申,引导干部职工统一思想,从根本上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出现。二是立行立改违规列支费用,对违规列支的款项已全部退回到位。制定《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安装《公务之家》电子凭证网上报销公务平台APP,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落实差旅费、接待费等报销制度,严格执行报销程序,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发挥好带头表率作用,贯彻落实好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为干部职工树立榜样。三是按照县委办《关于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自查自纠工作。
6.针对“账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制定《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从严规范票证管理,加强对开支真实性审查和原始凭证要素检查,从严审核把关,确保财务票据事由清楚、填写合规、手续完备。二是规范“三公经费”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入账,杜绝先接待后审批现象。定期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主动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三是加强采购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政府采购,全面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并做好固定资产日常监管。四是强对报账管理人员培训教育,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五是建立健全工会慰问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工会慰问标准。严格按照省州县相关规定,规范工会慰问标准,杜绝出现慰问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7.针对“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召开专题学习,原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二是加强党组班子队伍建设,将尽快向县委申请配齐党组班子职数。三是制定完善《中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和《中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党组议事清单》,明确党组会议、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等会议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资金使用5万及以上都要上党组会研究决定,避免再出现《资金支付管理意见表》征求意见的情况。四是规范会议记录。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记录,杜绝再次出现以局务会的形式代替党组会的情况。
8.针对“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5次,研究党建工作2次。二是创新活动形式,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党组、党支部坚持党建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3月5日,带领全体党员参观石屏县党史教育基地、异龙湖保护治理规划展示馆,深入了解红色党史知识、交流学习异龙湖治理成功经验,增强干部职工的干事创业精气神,营造积极奋进的工作氛围。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主题党日”,通过“亮身份、亮承诺”“在职党员进社区”等载体,结合“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深入崇文社区开展“爱我家乡、清洁家园”主题党日,为社区购置垃圾桶、火钳等垃圾清理设施,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清明祭扫 缅怀先烈”主题党日,向英雄烈士纪念碑默哀,向烈士献花、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参观建水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四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办事。
9.针对“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空转”的问题。一是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坚持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二是扎实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年初研究制定学习计划,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为载体,通过“万名党员进党校”、党组书记讲党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日常教育,不断增强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筑牢反腐倡廉和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三是持续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认真对标《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继续聚焦“五个基本”要求,牢固树立盯着抓、反复抓、长久抓的意识,持续巩固提升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建设成果。四是扎实开展家风教育和警示教育“三个一”活动。组织观看清流毒电视专题片、《我和我的祖国》《榜样》等教育片。参观建南区革命历史纪念馆和建水革命烈士纪念馆,接受红色教育洗礼。五是组织做好“智慧党建”工作。用好“云岭先锋”手机APP,规范组织生活程序,实现通知发布、会场签到、积分评定等工作全程纪实,结合学习强国、“互联网+政务服务”、“一部手机办事通”、“一部手机游云南”等资源,逐步实现推行运用全覆盖。
10.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民主意识,每次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都要坚持“自下而上”的议事程序,落实好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党内民主制度,杜绝以个人思想代替组织决策现象发生。三是1月23日、3月19日,严肃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以及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力求自我批评见筋骨、相互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真正达到“红脸出汗”“触动灵魂”效果。
11.针对“党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结合党员大会、支委会等,加强对《党章》《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学习贯彻,弄懂吃透什么是党费日、党费如何缴纳等基本知识。二是2月22日,召开支委会,研究党费管理规范整改问题,明确收缴党费必须是每月1日,若遇周末或假期,必须在收假第一天完成党费缴纳工作,并指定组织干事专门负责党费收缴。出现迟缴、不缴的情况,及时做好登记记录,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批评,同时月积分考核中按规定扣分。三是办公室负责定期将每月党费的收缴情况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
(四)关于“煤炭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面的问题
12.针对“对福运煤矿项目建设监测督查、生态环境执法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督促福运煤矿及时完善各项环保手续。2020年5月20日纳入排污许登记管理,12月8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2021年2月企业完成项目自主竣工验收,并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备案。三是加大对福运煤矿日常环境监管执法频次,发现违法问题立即进行查处。4月14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对福运煤矿采区存在土方剥离装卸物料及排土场无降尘治理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将依法依规查处。三是依托“12369”等环境信访举报渠道,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及时解决查处,杜绝类似问题屡次发生。四是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环保意识,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理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为推进以生态文明引领建水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7617829;地址:建水县政府408室;电子邮箱:5263991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