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1月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建水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11日,县委巡察组向建水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院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组长负总责,整改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领导按照分管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于2021年3月21日制定印发了《建水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法党组〔2021〕23号),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负责,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各部门负责人,对整改工作实行清单式落实。
二、坚持真改实改,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健全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加强对分管部门及所在支部的指导,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人人参与。二是与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组织开展政治轮训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全院集中学习5次,“一把手”上党课3次,党课专题研讨交流1次,学习测试3次;从3月至5月,制定每天的“自学和集中学”学习计划,3月部门负责人领学7次,4月部门负责人领学9次,5月计划由部门负责人领学4次,支部每周集中学习1次。三是购买《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选编》《习近平治国理政》《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书籍,印发本院汇编必读篇目学习资料、应知应会知识手册,保证人手一册,并制定“四个一”学习制度加强学习。
2.针对“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制定《中共建水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开展“清退诉讼费、执行案款”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一名副院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实施步骤,分阶段清退诉讼费和执行案款。二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多次参加政治轮训。组织法官参加业务培训,做好判后释法答疑工作,努力提高一审判决的服判息诉率。认真贯彻《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减少发改率。将二审改判率、发回重审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对复杂疑难案件由分管副院长主持召开主审法官会议对案件把关,对新类型案件、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等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进一步在全院统一裁判尺度。三是指定专人负责信访案件,按照信访办结“七个一”工作要求,逐案进行调查、核实、回复、答复,切实抓好信访案件终结工作,提高我院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率。今年截止4月,平台系统录入20件,办结17件。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本院《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和《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2021年在各网站平台宣传“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200余次,并对本院两名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于4月底选派新闻宣传负责同志参加全省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培训,培养科学有效处置舆情能力。以“专题研究、听取汇报”的形式,梳理总结党组领导班子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的情况、传达学习相关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的情况、党员学习教育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干警思想动态及意识形态风险点,提高分析研判报告质量,做到每季度按时进行分析研判。目前,党组于2021年3月31日专题研究了本院意识形态工作,以实际研判结论为事实依据,坚决杜绝内容雷同现象发生。
4.针对“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强化党组领导,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开展多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2021年截止目前,共召开党组会9次,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安排。班子成员按月参加“三会一课”,“一把手”讲党课1次、党史教育宣讲1次,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参加组织生活会1次。二是弥补人才断层短板。2020年12月提拔2名优秀中层干部充实到党组班子。加强资深法官对青年法官的指导,鼓励符合条件的干警参加法官遴选。把派出法庭作为选拔干部、培养人才的基地,意向性选拔一批年轻法官助理到派出法庭锻炼。三是班子内部坚决做到“三分三合”,即工作上分,目标上合;职责上分,思想上合;制度上分,关系上合。
5.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通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工作“质效提升年”的活动方案》《红河州政法队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等,多举措多途径加大执行强制力度,提升执结率等执行质效。二是开启“2021年度执行风暴”行动。把每周周三、周四定为集中执行日,集中送达当事人材料、约谈当事人,集中采取拘留、搜查、罚款等强制措施。三是执行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截止2021年5月6日,我院执行局新收案件664件,旧存76件,合计740件,结案230件,其中执行完毕84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63件,终结执行61件。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方面
6.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未得到有效遏制”的问题。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执行”的工作思路,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进行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杜绝材料的照搬照抄。结合队伍教育整顿积极开展政治教育,开展集中学习、部门学习、支部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教育活动。各部门围绕必学篇目、警示教育相关学习内容展开部门学习和交流讨论,各支部围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个人每日按照学习要求自学不少于1小时。党总支认真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工作计划逐一落实,定期抽查各支部对计划的落实情况。
7.关于“作风建设抓得不实”的问题。党组认真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对存在问题的干警加大谈心谈话力度,政治部定期对干警考勤情况进行公示,加大对干警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加强请示汇报,干警上班期间,因事因公外出,主动向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报告,并在本院内网平台上向政治部报备。审务督察组对法官的庭审活动进行督察,观摩了法官审判案件的过程,对存在的共性问题,以审务督察通报的形式下发各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存在的个别情况,直接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庭审活动、庭审礼仪。对长期未结案件,由审管办向承办法官发出督办通知,并逐案制定了结案方案和时限,现存的6件长期未结案5件已审结,其余1件拟于6月30日前审结。
8.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差距”的问题。违规发放2013年春节慰问金、儿童节书卡、党风廉政考核奖金、廉政保证金额、重复报销差旅、被装费、人民陪审员补助共8项问题,我院已经清理退回相关款项。下一步将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决杜绝不合规的支出。
9. 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从2021年4月起已启用公务之家系统进行差旅费的审批和报销,杜绝了一张差旅费报销单填报多人、多天、不同事项的内容现象的发生并规范出差的管理。严格按照“三单一函一票”的要求执行,附上公务接待清单、审批单、菜单、发票、接待函。严格执行红河州总工会的红工会〔2018〕40号文件,规范工会的各项开支,坚决杜绝乱支、滥支现象发生,发放的物品均附有签字的名册。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方面
10. 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党总支进一步提高抓党建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大对各支部的监督执行力度,规范发展党员程序、选举程序。各支部每月召开支委会1次、组织集中学习1次、组织主题党日活动1次,每季度党课不少于1次;严格“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日”制度,次月10日前对上月的履职情况完成自评与互评,支委于15日前完成终评,对缺席党员给予提醒教育,规范签到程序和台账记录。组织开展了跟着参观朱德故居、读红色经典、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树立“互联网+”学习思维,依托法院微信、微博、内外网站,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进行学习,形成覆盖全体党员的多维信息平台。
11.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一是巩固主题教育活动成果,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及党史学习要求,每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二是按照格式体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结合教育整顿工作开展六必谈工作,认真进行谈心谈话,杜绝谈话记录表内容不一致、问题建议雷同等现象的发生。三是严肃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程序。制定活动方案下发各支部,统一制作了征求意见表、谈心谈话表、个人(支部)对照材料等格式。严肃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完整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民主测评结果、党支部评定意见、党总支审核意见等材料,将按照要求于5月下旬认真完成组织生活会的工作。
12.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认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条例和规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每季度专题研究工作,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做到细化分解,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考核方式。突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参加党组会等形式,对党组的议事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严格执行约谈制度、提醒谈话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把握党员干警的思想动向。
三、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下一步,建水县人民法院党组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紧紧围绕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对应措施持续推进整改,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行成效再巩固,防止反弹回潮;对限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确保在限定时间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持续推进,一抓到底。把抓好这次整改作为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契机,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完善我院监督体系,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真正做到以整改补短板、堵漏洞、促发展,开创建水法院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7615638;地址:建水县临安镇钟灵路建水县人民法院;电子邮箱:21033912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