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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地震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414日至53日对建水县地震局党组开展巡察。2021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建水县地震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在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地震局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我局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时进行全局通报,并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和具体责任人二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来对待、来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整改落实见效上集中发力,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既有“当下改”的实际举措,集中解决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又透过现象看本质,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三是县地震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各项工作的牵头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责任科室支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四是坚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局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把整改责任担起来、扛得紧,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针对“党组议事规则不健全”的问题。一是积极对《中共建水地震局党组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并于1月25日向中共建水县委递交了增补一名党组成员的请示并得到县委批复同意;2月20日党组会上讨论了《建水县地震局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与《中共建水地震局党组议事规则》的议事权责关系,对书记办公会、行政班子会、局长办公会等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完善。 

  2. 针对“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等规定,进一步健全我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 

  3. 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会议台账管理,完善三定两报备制度,14日起我局党组、党支部严格按照规范使用由县委组织部门印制的《建水县党(工)委、党组会议(学习)记录本》、县委县机关工作委员会印制的建水县委县机关工委基层党组织记录本,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记录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记录本、行政会议工作记录本等。充分利用云岭先锋APP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进行全程纪实报备,注重抓好会前、会中、会后工作的落实;二是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党性观念,时刻牢记共产党员身份,强化自身建设;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要求,党组书记为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第一责任人,并由支部书记具体抓成效,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学习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的组织生活,不断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4.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直面意识形态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局党组持续查找问题,注重解决问题,立足务实管用,2月20日由党组书记牵头制定《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并制定学习教育活动计划,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峰、古城建水APP进行自主学习。严格落实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努力形成全局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推动主体责任深化、细化、实化,认真查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不足,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党组主要负责人把树导向、管方向作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组意识形态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抓统筹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做到意识形态工作有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及责任要求,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党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承担落实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具体业务工作中,加强对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和指导,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5. 针对“党组织建设宽松软”的问题。一是着力提升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每周一学习制度,在学习形式上,以党组学习、支部学习为抓手,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理解。在学习方式上,充分利用云岭先锋、学习强国APP平台进行网络教学、视频教学、体会交流学习,丰富学习的多样性,激发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理论学习的质量和水平。在扎实开展学习活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各项学习活动的记录、资料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要求,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从严落实班子成员轮流讲党课制度;三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及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全体党员每月1日自觉、足额交纳当月党费;如遇节假日,收假第一天自觉、足额交纳当月党费;四是加强党员党性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专业技能培训工作,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干事创业的主观能动性及工作热情,不断提高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每月5日前,在单位公示栏对上月全体党员的积分情况进行公示,形成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激励和督促机制;五是根据省、州防震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建水县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落实,尽量避免写而不做、做而不实的情况发生。通过努力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应有贡献。 

  6.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一是由党组书记分别同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存在问题的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局党组书记带头,局党组班子成员就党组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的问题在我局2月1日召开的《关于开好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会议上紧扣主题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上一次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的问题,从六个方面查摆自身问题,领导班子成员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自我批评联系实际、针对问题、触及思想,相互批评开诚布公指出问题,避免了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7. 针对“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问题。一是加强公务接待和财务管理,我局从2020年开始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水县县(乡)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审批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人员培训,严格控制接待范围、食宿标准、经费预算和接待纪律及接待公函、清单等制度,严禁出现无公函接待、超范围接待等情况发生;二是我局从2018年以来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除有文件明确规定的津补贴外,不再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发放津补贴。 

  8.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报销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执行先审批后接待,无公函不接待原则;二是在今后的办公用品采购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采购;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和履行职责的意识。 

  9.针对“工会财务列支不规范”的问题。规范工会会计制度,严格执行《红河州总工会关于印发<红河州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红工发[2018]40号)文件规定,不列支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五)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0.针对“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局党组定期、不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会议,听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二是召开党组廉政风险防控查找专题会议,对全局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进一步修改完善《建水县地震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三是严格制度规定落实、落细、落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从严从实执行制度规定;四是对巡察了解的有关问题线索和不良反映,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11. 针对“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局党组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制度,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二是明确党组书记每年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谈话内容要紧扣廉政风险点,紧扣之前存在的问题,紧扣相关人员的思想动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聚焦监督对象和监督重点,定期、不定期采取看、听、问、查等方式,从严从实有效监督分管科室。 

  12.针对“扫黑除恶工作有差距”的问题。在平时的会议上加大打黑除恶的学习教育,使全局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理解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从根本上树立长远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观能动性,即时改变本单位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面临的被动局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直面意识形态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持续查找问题,修改完善《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后提交党组会,并认真对照方案抓好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同时,做到举一反三、查缺补漏、以点带面,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努力推动地震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工作各环节全过程,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干出实绩。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依法履行防震减灾工作职责,努力提高防震减灾工作的整体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7667821;地址:建水大道647号县委一楼1-12县地震局办公室;电子邮箱:5928738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