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5月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2月31日县委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履行整改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23个问题,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
(二)分解细化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先后组织召开5次会议进行研究,制定了《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党组开展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23条整改措施,按照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制定整改“路线图”和落实的“时间表”,抓实整改。
(三)加强统筹推进,注重整改实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三大攻坚战”、城市管理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坚持真实整改、持续整改、长期整改,改出成效。
(四)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过程中修改完善了民主决策制度、依法行政制度等24项制度,以巡察整改促工作提升,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效果,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化动力。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针对“学习上级党委政府会议、文件和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不力”的问题。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会议学习、“三会一课”、周一例会等《会议制度》,执行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学习计划,积极学习上级文件和重要讲话精神。2021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5次,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3次,周一例会10次。
2.针对“工作履职不到位,不严不实”的问题。完善了局会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杜绝会议记录不规范、不严谨的情况发生。制定了《公文办理制度》并印发学习,严格把关审核,杜绝行文不严谨的情况发生。制定下发了《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信访工作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通过定科室、定人员、定措施、定目标、定责任,形成信访工作合力,提高处置信访问题的能力,确保信访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成并上墙公示。2021年以来共办结14件,正在处理2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对2013年到2019年期间的收费凭据进行全面清理,共有8项存在开具收款通知单不明晰的问题。目前已完善、规范了收款通知单,在收款通知单上注明了计费标准和单位。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关于云南省城市道路占用收费标准的通知》及《云南省城市道路占用收费标准表》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认真执行“减税降费”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截止2021年4月,8家单位和个人费用已按有关规定清退。完善了《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结合实际,采用各科室、大队、中队进行行政罚款,由财务室进行收缴后,统一上交财政的方式进行罚缴分离。制定培训计划,拟于5月、10月邀请州、县法律专家到我局开展执法专题讲座至少2场次。
3.针对“党的领导作用弱化虚化”的问题。完善了局党组议事规则,2021年以来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召开局党组会5次。严格落实局党组议事规则,凡属大额度资金安排支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会议集体讨论决策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4.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局党组带头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压实挂包帮扶责任,对挂联的107户明白卡等逐一检查,查缺补漏,多次开展走访入户工作,对工作不细致、资料错漏严重的进行谈话提醒1次。
5.针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按要求立即进行整改清退,2020年12月22日止,已完成退费374户,共计260700元,由财政收回7513元。对两笔长期挂账的施工保证金85000元,因无法清退已全部上缴国库。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6.针对“教育活动开展不严”的问题。按照上级要求,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动作,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局党组班子认真进行集中学习,撰写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多次进行修改完善,报县委指导组严格审核同意后召开了综合执法局党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7.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按《建水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召开相关会议和报告工作情况,整改以来向县委上报一季度意识形态研判分析情况。局党组书记对材料进行认真严格审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2020年局党组班子个人述职报告和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均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报告。加强对干部职工学习强国APP使用的督促督查,每季度通报一次积分情况。3月份通报了一次,对积分排名靠后的4人进行了教育谈话。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8.针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够”的问题。局党组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日常管理,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会议制度,整改以来,我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共3次,其中研究人事问题2次。
9.针对“党建工作弱化、虚化”的问题。召开支委会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学习,规范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大会的选举程序,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支部委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并及时上传云岭先锋APP。2021年1月至今召开支委会3次,党员大会2次,主题党日3次,讲党课1次。确定每月“1”日为党费日(遇节假日顺延),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按党员积分制相关文件要求,党员每月运用“云岭先锋”APP录入积分,2021年1月至4月已录入4次。
10.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严不实”的问题。民主生活会之前,党组班子认真学习上级民主生活会相关文件,认真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个人发言提纲,通过认真核对、检查、修改后方召开民主生活会。按要求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把班子问题谈透、把本人问题谈透、把对方问题谈透、把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谈透、把产生问题的原因谈透、把改进措施谈透,在谈心谈话中直指问题,提出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红脸出汗、触及痛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制定局组织生活会方案,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进行点对点提醒督促。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组织生活会。
11.针对“党的制度建设不规范”的问题。修订形成了《建水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制度汇编》印发局属各科室、中队认真执行。加强对党的制度建设相关文件学习,截止2021年2月局党组对党的制度建设相关文件学习2次。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制度,今年截止4月,报备科级领导离县出差5次。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2.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开展从办公室到城市管理一线的自纠自查工作,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放、报销的费用,在巡察反馈的基础上认真进行自查,共清退相关费用62934元。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报销审批,规范公务接待制度,制定完善了《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务接待制度》并下发学习。
13.针对“执行财经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上级关于财务管理制度的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了《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对财经制度知识进行学习,提升业务技能。严格落实财务审核、审批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列支费用,使财务工作更加规范严格。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报销审批,督促各科室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报销等制度。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4.针对“材料照抄照搬,内部风险防控不健全,廉政风险意识差”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考核制度,强化对关键人员、重要岗位的监督,完成12个科室内部廉政风险防控登记、17个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健全廉政防控机制,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廉政风险意识。
15.针对“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未结合单位实际提要求、作布置”的问题。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利用干部职工会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单位实际做出具体工作的安排部署。
16.针对“对干部职工纪律要求不严”的问题。强化制度管人管事,完善廉洁自律制度、奖惩制度等,突出制度执行,对相关人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和批评教育1次。3月1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了纪律作风教育。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7.针对“局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在材料撰写时严肃认真对待,严格审核,杜绝材料照抄照搬,互相抄袭现象发生;对撰写报送的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送。2020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等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材料均不存在照抄照搬,互相抄袭的情况。
18.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的问题。2020年底前,对27辆公务用车均进行了标识粘贴。按照《建水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健立健全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公车管理工作,做好公车登记、封存等日常监管。
19.针对“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少”的问题。严格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联系部门党组会议的相关规定及党组议事规则。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参加。2021年1—4月,共邀请派驻纪检组长参会4次。
20.针对“对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省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结合扫黑除恶及创建第五届云南省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领导责任,层层压实具体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日常网格化监管制度和奖惩机制,加强力量开展“两违”日常巡查和辖区监管,及时下发各类整改通知书提高了两违发现及处置力度。2021年1月至今发下整改通知书44份,查处违法建设51起,立案查处20起,拆除2起。
(七)关于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方面的问题
21.针对“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的问题。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制定了《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严格审阅并报县委指导组审阅同意后进行了召开。
22.针对“巡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在2月18日召开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推进会议上重申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并及时清退了违规资金支出2000元。
23.针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全年年初预算总控制管理,严禁扩大开支范围使用经费。组织有关人员对现行文件政策进行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积极与审计局请示汇报,目前审计反馈的问题共计8个,已经整改完成销号7个,基本整改完成1个。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和精神,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巩固深化整改成效,运用好整改成果,不断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7624485;地址: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电子邮箱:jszhzf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