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4日至5月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建水县公安局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4 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建水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保障情况
(一)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召开党委会对县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项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部署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安排专人负责跟进落实整改进度,党委班子成员定期对分管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措施落地见效、问题整改到位。
(二)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机构职能作用。紧盯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参与问题整改研究会议、实地调研等方式,掌握县公安局认领整改责任和落实整改措施情况,不断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的监督。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统一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党组织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都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重要思想落细落实。
2.针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全局各部门紧紧围绕COP15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这条主线,坚持把防范抵御社会领域各类安全风险置于首位,进一步强化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落地,确保全县安全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3.针对“贯彻落实扫黑除恶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的问题。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分析研判制度,针对中央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开展“六清”行动等重点工作,定期对全局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县局党委专题研究部署。
4.针对“落实审计整改要求不到位”的问题。对天宇保安公司建盖炸药库清理权属关系后,及时对天宇保安公司建盖的5个炸药库进行处置。对警察协会投资改造的四个派出所,督促施工方加快工程进度,及时进行竣工结算,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5.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问题。严格执行《建水县公安局党委议事和决策制度》,对于“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召开专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在推荐、提名干部和奖惩事项,做到逐个表决,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6.针对“党委抓党建工作的主责意识不强”的问题。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同时按照《建水县公安局年度党建重点任务项目清单》,严格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
7.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党委班子带头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主要领导对相关班子成员进行约谈,严格按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引导局领导班子成员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020年,党委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458次。各党支部扎实开展“云南公安党旗红”活动。划分党员责任区75个,结成联建对子16个。按照省委组织部“党支部基本组织建设标准化”要求,制定下发《建水县公安局“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等7项实施细则。
8.针对“脱贫攻坚挂包干部责任压实不到位”的问题。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认真开展信息比对核查工作,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员的关心和管理,加强对跨境婚姻和涉毒贫困人员的管理,通过平台全面启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
(二) 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9.针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深入不扎实的问题。强化教育培训,制定政治轮训制度和党员培训计划,结合“万名党员进党校”任务,通过举办专家讲座,提高轮训质量。
10.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明确了由局长负总责、政委抓日常、政治处抓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把抓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充实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在个人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中充分陈述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11.针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抓得不严不实”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2020年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
1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以材料代替工作落实、搞纸上推进的形式主义”的问题。县公安局党委坚决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谋划推进,加强对局属各部门意识形态领域的研判分析和指导,强化抓关键问题和敏感问题的能力,着力提升各部门的风险预判能力,杜绝材料走形式、分析走过场。
13.针对“政治敏锐性不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深入,不系统”的问题。制定下发《中共建水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会议“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举办全警政治轮训暨“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邀请县委党校老师进行授课。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4.针对“党委对基层党建研究不够,检查指导不到位,党建科学化水平不高”的问题。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基层支部党建工作监督指导,推进完成支部补选工作。
15.针对“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强,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好”的问题。局党委班子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上级决定,积极完成上级分配的工作任务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形成合力,共同为建水公安发展大局服务。
16.针对“干部推荐、调整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把好干部选任关,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发生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选拔任用、调整任职工作做到全程监督。
17.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根据《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严格按照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把好党员“入口”关。各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进一步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8.针对“工作作风不实,党建等重要工作存在杜撰假材料,应付了事”的问题。责成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重新撰写心得体会,所在党支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19.针对“整治‘四风’不彻底,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严控会议数量和发文数量,实行年度发文管理计划,严格报表目录管理,各警种需要派出所填报的报表一律进行申报备案,并纳入派出所报表目录清单管理。
20.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问题。及时组织人员对存在问题进行清理核查,并召开党委会对相关费用清退问题进行研究,积极组织开展清退工作。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21.针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问题。严格遵守《建水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管理,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严格控制接待陪同人数和标准。
22.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对2015年至2019年报销的差旅费进行全面梳理核实,对于虚报、违规报销差旅费的,及时组织开展清退。
23.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资产管理漏洞大”的问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构建、处置的检查监督。
24.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各项规定,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及审批人员的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认识,坚决杜绝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情况再次发生。对违规发放的资金予以了全额清退。
25.针对“管理制度建设滞后”的问题。研究制定《中共建水县公安局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中共建水县公安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督导实施办法》《中共建水县公安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约谈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县局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26.针对“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领导责任不到位”的问题。研究制定《中共建水县公安局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压实党委主体责任。明确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适时对分管联系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27.针对“派驻纪检组工作职能弱化”的问题。理清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明确“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准确把握好派驻局纪检组的职能定位,优化调整党委成员分工,驻局纪检组长不参与县公安局党委的具体业务分工,全面强化纪检监察组履行抓好执纪监督和反腐败工作的能力。
28.针对“县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明确县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把组织反腐倡廉理论、法规、重要文件学习贯穿于党委理论中心组全年学习活动中。
29.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不够”的问题。针对扫黑除恶中的疑难复杂线索和重点线索,积极采取多种核查措施,确保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核查“查实有结果、查否有依据、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坚决查清查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深化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队伍日常监督管理,抓实队伍常态化学习教育,优化调整考核评价体系,激励民警担当作为。将以巡察暴露出的问题为鉴,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着力锻造民警的法治思维,提高民警抵御风险挑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将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凤凰涅槃、浴火重生”决心,加强内部督察检查力度,深刻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推进自查整改,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助推建水公安持续向好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110;地址:建水县青山路延长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