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4月14日至5月3日对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进行常规巡察,并于2020年12月3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工委常务副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力保障整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坚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强化整改落实。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具备整改条件能够立即整改的事项,立行立改;对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抓紧落实到位,限期整改;对努力能够解决的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对需要标本兼治的事项,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务实有序开展。
(三)严肃整改纪律。各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切实履行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限期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整改情况将全面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制定印发了《2020年度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建立工委书记统筹抓、常务副书记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共同抓、工委委员协助抓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制定《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委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试行)》,密切工委委员与党支部的工作联系,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了解、指导和检查,每季度填报《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工作联系纪实表》。
2、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规范了工委会、班子会等,对所要研究的事项,做了提前谋划。2020年,召开了5次工委会议讨论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和审批发展党员(转正党员)事宜。召开了16次工委班子会议,对工委人事调动、财务列支、重要工作安排等事项的讨论研究,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必经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和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3、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已对会议记录作了新的要求,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工作,要求每次会议写清楚标题、时间、地址、主持人、记录人、参会人员等会议内容,详细记录参会人员意见及集体议事决策过程。会议记录本专本专用,并及时做好归档工作。
4、针对“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清单不到位”问题。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脱贫攻坚作战示意图》,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选派一名副书记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长期脱岗开展工作。2020年下半年分阶段不定期入户走访挂钩贫困户,及时掌握了解贫困户的发展现状和需求,调整帮扶计划和措施,实现对帮扶对象的精准扶贫。我工委7名在职干部职工所挂的18户贫困户,2020年底已全部实现脱贫出列。二是利用“万名党员进党校”等党员干部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助力脱贫的综合能力,发挥了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与县委宣传部签订了意识形态《目标责任书》,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2020年认真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利用每周一学习例会、主题党日等,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综合运用云岭先锋、学习强国在线学习等各类学习载体,有效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对照《建水县县级机关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清单》,制定了相应的方案和《县直机关2020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建水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建水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考评清单》,压实工委领导班子、委员和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召开了2020年度党委(党组)书记述职评议会,进一步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务台账管理。
7、针对“机关党建品牌创建,示范引领不到位”问题。对创建党建品牌活动开展宣传发动,扎实推动“五强五带头”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创建国家税务局建水分局“党建+N”、县司法局“党旗指引方向司法践行使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四个融合”等一系列机关党建示范品牌。目前,机关党员活动室已建设完成,“模范机关”评选工作正紧张有序开展中。
8、针对“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不力”问题。一是通过开展日常分类指导、党群共建专题调研、年终实地考核等工作健全了“三会一课”台账资料,规范发展党员材料填写等工作,助推党支部规范性建设工作取得实效,2020年实现机关党支部100%规范化达标创建。二是推广运用“云岭先锋”手机APP,组织实施了“智慧党建”三年行动计划,达到“云岭先锋”手机APP网上党支部100%激活。运用“智慧党建”大数据后台调度等手段,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党员积分、党费收缴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情况实行实时报告。同时建立月提醒工作制度,定期在OA下发工作提醒,督促和提醒各党组织及时完成相关工作,推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提高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认识,召开了2020年度党委(党组)书记述职评议会,对直属机关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述职评议。同时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9、针对“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开展“支部初审、工委复审”联动工作,程序不到位、材料不齐全的,一律退回整改纠正,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标准。目前,已要求所属党组织对巡察组指出的存在的的问题作了认真的整改,并要求按程序严格把关发展党员的各个环节。
10、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要求实事求是开展组织活动并规范会议记录,做好会议签到册,落实会议记录人责任,支部委员核对检查,支部书记最后审定,并对相关的台账资料整理存档,防止错漏发生。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1、针对“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了整改措施和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报批手续,做到“三单一函”手续完备,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财务人员严守财经纪律,按照相关制度开展工作。
12、针对“机关工委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财经制度,对问题单据进行了完善或补充说明。同时,重视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培养工作,积极选送财务人员参加各种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了业务技能。二是为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完善了单据报销签批手续,做到报账附件、明细、说明等相关内容必须完备方能予以报销,坚决做到手续齐全、程序严格、公开公正。
13、针对“工会财务管理混乱”问题。通过县总工会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县直机关工会为县总工会派出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单独开立银行账户。2020年12月,县直机关工会银行账户已按规定核销。在今后工作中,县直机关工会在整改以前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将在行政财务和工委工会委员会财务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避免出现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14、针对“工会小组账务列支不规范”问题。认真组织学习了《工会法》《红河州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严格工会经费管理,杜绝超范围列支。同时完善了财务报销制度和工会规章制度,完善工会会费缴纳制度。所有报销发票,做到手续完备,完善报账附件说明,确保工会财务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五)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5、针对“履行责任不到位”问题。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副书记协助抓好工委党风廉政工作,及时了解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按照班子成员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如实填写《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工作情况记录薄》,坚决杜绝造假和抄袭情况发生。
16、针对“扫黑除恶工作有差距”问题。利用干部职工学习例会,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各项法律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要求干部职工签订了扫黑除恶“承诺书”。同时,结合工委职能职责,以党员干部培训教育为抓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培训,加深县直机关党员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理解与掌握,有效解决了“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六)关于“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方面
17、针对“对州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委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制定整改措施,对标对表对存在的问题作了认真整改。在抓实基层党建工作方面,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前6个月对任期届满的党组织下发换届提醒函,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月抽查、季督查、年考核”形式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对基层党建、扶贫等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整治部分党员“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参加活动、不发挥作用”等现象。
三、下步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机关工委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取得的成绩继续巩固和坚持,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还不够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并长期坚持。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始终把机关工委的各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为建水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7654997;地址:建水县委大楼3-21;电子邮箱:jsxwxzjgg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