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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0927日至20201025日,委第巡察组对县发改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22日,巡察组向县发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为做好县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及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长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保证县委第六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为切实加强县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我局针对反馈存在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及时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全面认真进行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达到“清零”的目标。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 

  1.针对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未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党组议事规则,以政代党议事决策、先行后议等问题突出。”问题我局印发了《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会议、财务报销、外出报备和请假、公文管理、公务接待等事宜,明确局长办公会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需提交局党组会研究通过。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和物资采购“三重一大”问题一律民主决策、会议决定 

  2.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执行不到位。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2019年9月1日发文的《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非党领导干部龙娟局长,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主线,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意识形态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党组书记做到重要意识形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意识形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意识形态事件亲自处置。《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更改为党组书记雷红林同志。   

  3.针对“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项目申报成功后,对项目推进情况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力度不够。如:建水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问题。建水县发改局针对项目审批政策,完善健全项目审批平台建设,项目监管,建立了项目现场跟踪督促与催办函督促制度。关于建水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0年6月进行招投标,2020年7月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场地完成三通一平,用地范围围挡施工及临时场内道路硬化。按照新调整规划,完成地勘钻探及桩基试桩实验,提交抗震专家审查。2号老年护理院不涉及地下部分,已完成98棵工程桩施工,正在进行工程桩静载实施,即可启动主体工程施工。1号老年护理院、综合医疗用房完成项目北面靠民房边界深基坑108棵支护桩施工,开挖地下室土方32000方。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4.针对“项目启动资金、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无规范机制。局党组在研究安排前期工作经费工作中,存在未建立相关管理机制,使用不规范、随意性大,对资金使用情况无跟踪问效的问题”的问题。一是结合全县项目实际,成立专班到相关乡镇、部门调研,牵头制定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报经县政府常务会同意,于2020年12月8日印发了《建水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在全县乡镇部门贯彻落实。二是严格执行《建水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前期费使用单位不得随意更改前期工作目标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确因主要内容规模和目标调整、变更或者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做出调整、变更的,应当重新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备案;对已下达前期经费的责任单位应及时启动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前期计划下达后3个月内仍未开展前期工作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上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收回资金并对下年度安排前期费计划给予相应缩减。截止目前全县暂无被收回资金的项目。 

  5.针对“财经制度不严,账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一是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差旅费用列支存在无负责人、会计签字的情况。二是项目经费列支无证明人、审核人签字,所附材料不合规。三是存在跨年度结算报销费用和差旅费的情况。”的问题。积极联系当事人查缺补漏,尽力完善相关台账资料。引以为戒,坚决杜绝在以后的工作中发生。支持和鼓励分管财务负责人、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和培训,要求熟悉掌握财务费用报销的程序、手续、支出标准等有关要求,了解并掌握政府采购、基本建设、资产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要求财务负责人、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在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坚持原则,做到依法依规办事。 

  6.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依然存在。一是存在无公函、超标准接待的问题。二是存在未一事一结的问题。2020年7月县审计局《关于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中指出发改局接待费结算未坚持一事一结算的问题。”的问题。我局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建水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建办发[2017]26号)执行接待要有公函,有通知,有接待清单(如伙食、住宿清单等),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对不符合规定或不规范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组织相关人员对2020年7月县审计局《关于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中指出的发改局接待费结算未坚持一事一结算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认真整改落实,已于2020年10月23日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后续工作中,坚持一事一结,在具备公务卡结算条件的地点,一律用公务卡结算,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7.针对“工会账务管理不规范。一是违规列支费用。2018年列支2017年职工及退休职工体检费用17932元、支付退休职工慰问品费及慰问金9136元。二是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凭证无会计主管、审核、出纳等相关责任人签字等问题”的问题。依法依规调整工会经费支出。根据2018年9月,红河州总工会印发《红河州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我局工会积极调整,自2018年9月按照《红河州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工会工作。严格遵守《红河州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以及县总工会关于工会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要求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以及负责工会收支的财务人员熟悉掌握工会活动支出范围,严格审核把关,对于不符合工会支出范围的,一律不予通过。做到票据审核、签字规范,凭证齐全,符合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针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未走实,开展廉政谈话格式化,流于形式。”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共建水县委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切实履行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未走实,开展廉政谈话格式化,流于形式的问题,明确要求“廉政谈话不能以谈工作代替谈廉政建设,谈话要触及廉政风险点,谈话中要有对廉政风险点的分析、防范等内容”。 

  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谈心走过场。在局党组‘提升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项目落地’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中, 部分谈话对象、时间为空白,谈心谈话走过场。”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在开展民主生活会中,会前做到党组书记同党组每个成员必谈,党组成员相互之间必谈,党组成员与分管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的“三必谈”要求,把自身和对方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谈透,把整改提高意见建议谈清,把准备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谈明,真正做到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通、把意见谈好,真正打消顾虑、解开心结、凝聚共识。二是认真做好谈心谈话记录。相关人员认真做好谈话记录,做到谈话对象清楚、谈话时间明确,谈话内容真实。 

  10.针对“煤炭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面,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充分,各成员单位未形成合力。煤矿安全监管不够有力,无执法队伍,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统筹协调,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帮助煤矿企业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问题。1月22日组织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福运煤矿110Kv线路迁改选址联合踏勘,征集迁改意见。针对成品油管道穿越煤矿排土场的问题,多次与西南管道昆明输油气分公司对接协调,联合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征集意见建议,推进问题的整改。二是加强煤矿的日常监管。一季度共开展执法检查6次,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对照“两个清单”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充实监管执法力量,提升执法效能。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已报名4月份的执法资格考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结合发改工作实际,特别是体制机制创新,立足全局谋划建立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确保无盲区、无死角。同时,狠抓制度执行,坚决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按规矩办事处事成事,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同时,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开展“大学习大整改大提升”活动,把巡察整改贯穿到全局工作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全过程、各方面,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委工作要求,对标查找理想信念、体制机制、管理服务、项目落实等方面差距,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八种本领”,全面扛起“两个责任”,引导督促全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县相关规定,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地生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7612424;地址: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楼五楼505;电子邮箱:3143342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