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五巡察组于2020年9月27日至10月25日,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9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高度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认真研究《县委第五巡察组关于巡察县医疗保障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时时处处从政治和大局上向核心看齐,自觉从政治站位、政治立场、政治意识的高度上去认识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亲自主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每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任务,切实承担整改责任,加强跟踪督办,全力落实整改任务。2021年2月3日,局党组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先后召开2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形成了党组统揽、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认真梳理细化巡察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措施。局党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厘清整改思路,制定了《建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逐项细化,每个问题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2021年2月5日、2月23日,局党组两次开会研究巡察整改措施,坚持边制定边整改的原则,能够立行立改的要求马上整改、立即见效。结合2020年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组会前审议了会议方案,对照局党组和党组成员的检查材料,提出具体要求,为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提供了重要指导。围绕县委第五巡察组指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等两个方面共五个问题,局党组顺利召开了2020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以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体现立行立改、彻底整改的决心和信心。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
1.针对“对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班子成员分工,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工作有压力,进一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在脱贫攻坚的表彰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二是制定2021年度党组理论中组学习计划,坚持每年不少于8次以上的理论学习。今年我局已于3月组织召开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每年工作要点和计划。同时,将我局第一季度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县委。
2.针对“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防控机制。2月中下旬由我局牵头,联合县卫健局完成了《建水县医疗保险基金监管联合检查制度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提高基金的筹集、拨付、管理、运营等各项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二是结合《建水县医疗保障局、建水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自查的通知》、《建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持续开展扶贫领域医疗费用全面核查和日常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于2-3月,对全县162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巡查,针对发现的药品价格未及时进行调整、未建立药品进销存台账、乱收费、套餐式检查、处方不规范等问题,已要求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并把整改情况上报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进行备案、核查。三是在医保财务制度中,明确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审批财务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每一张支出单据,财务人员严格把关,规范单据、票据管理,对不合理的票据不给予报销。严格落实每张单据上有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签字,对前期不规范的单据均已梳理、整改。四是制定了《建水县医疗保障局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建立各科室岗位风险防控机制,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风险防控机制。明确各科室职责,梳理廉政风险点,廉政风险点排查到重点岗位人员。
3.针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到位,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一是利用每周一的例会时间,安排各科室学习《2020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红河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施办法》、《建水县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方案》等政策,让广大干部职工尽快熟悉政策,了解情况,进入角色,承担起岗位职责,更好地为民服务。二是加强医保经办人员业务培训。今年3月已召集全县14个乡镇分管领导、社会保障中心经办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共计80余人参加全县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会议总结2020年医疗保障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具体工作,同时传达省医疗保障局会议精神,对电子医保卡、二代社会保险卡、基金监管等方面政策进行了培训。三是加强监管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对同一问题或同一违规行为多次发生的定点医药机构从严从重处罚,提高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法成本,倒逼定点医药机构自觉主动整改。四是1月15日,建水县医疗保障局与县卫生健康局联合召开打击欺诈骗保规范医保行为约谈会。会议集中约谈十七家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使用,减少和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为医保行业提供净土和良好的环境。五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执法程序,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今年新增14名人员报名参加红河州网上执法培训,目前已有10人取得行政执法许可证。六是严格财务核算、办公用品的采购、内部报账等工作,规范凭证发票的管理,严格落实“一支笔”签批制度,确保每一笔款项合理合规支出。认真学习工会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上级工会组织的文件精神和《工会法》,对违反规定的事坚决不碰,自觉树立红线意识。
(二)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方面
4.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管理不到位,党组织核心作用失位、缺位”的问题。局党组2-3月召开了2次党组会,充分发挥党组核心地位作用,讲政治、讲大局,健全民主集中制度,做到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按照正常程序,充分讨论,反复酝酿,专人认真详实做好局党组成员的发言记录。通过党组会议研究的重大事项均进行表态决策,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2-3月2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均按照规定程序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会议坚持先由其他班子成员广泛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后,再由“一把手”最后发表个人意见。严格落实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2020年度召开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会前学习、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程序组织实施,做到会议程序规范、记录完整、专人保管。完善党内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健全完善党内基础材料,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的执行力。努力完善考评监督机制,把自我评价、自我考核与上级党组织考核相结合。
5.针对“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局党组坚定不移地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医疗保障各个环节,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2-3月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风险排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督查等事项,通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廉政党课和督促检查等措施,强化节日期间作风纪律,扎实做好党组书记述职述廉工作。三是对涉及我局的“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派驻医保局纪检组列席会议1次,并自觉接受监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整改工作成效,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已经整改到位的,适时开展落实巡察整改意见“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扎实稳固,更要做到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梳理风险节点,逐项检查,以点带面,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类似问题,即知即改、立行整改,全方位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在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方面下功夫,确保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内部控制、队伍管理制度等方面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契合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方向,努力建设一支便民、利民、惠民、高效、廉洁的医疗保障服务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3577332023;地址:建水县福康路306号;电子邮箱:4746092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