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1年3月1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会前,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党组书记、院长李永明通报了巡察情况,向李永明移交了巡察反馈意见。会上,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方俊伟向县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提出了意见建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李文洪传达了县委书记周永瑜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十一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沈学鹏出席会议并提出了明确整改要求,李永明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1月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坚决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重点监督检查县人民法院党组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方俊伟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二是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未得到有效遏制,作风建设抓得不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财务管理不规范;三是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方俊伟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三是抓实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李文洪要求,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二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三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对工作的巨大推动作用。
沈学鹏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整改决心。要坚定不移地把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作为政治要件、政治交办,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打扣折、不讲条件、一丝不苟地进行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真正落实落地。二是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成效。法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带头主动落实,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对于长期存在、反复出现的问题,必须深刻反思问题产生根源,立足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三是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抓整改。要把巡察整改与推进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结合起来,借力整改加强政治引领、提升履职能力、强化纪律规矩。要坚持标本兼治,全面自查自纠,通堵点解难点,统筹推进各项职能职责落地见效,确保整改成效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李永明表示,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一定严肃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行动自觉。我们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州、县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上来,认真对待、深刻反思,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的责任感、自觉性,保证整改落实全面到位。二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坚决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认真研究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限,层层抓好落实。三是统筹推进、多措并举,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把整改落实贯穿于中心工作、日常工作当中,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审判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结合“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教育引导全院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县委第四巡察组有关成员、县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纪委县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组织部干监科、县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干部职工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