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24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甸尾乡甸尾村党总支进行了巡察。2020年11月2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甸尾乡甸尾村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把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分析,深刻反思,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挂钩联系甸尾村的领导及甸尾村总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11月24日,整改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甸尾村总支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并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工作由甸尾村总支书记负总责,各责任人带头抓好责任领域整改工作。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村党组织及党员干部”方面
1.针对“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不严格,村集体议事规则不严格”的问题。村党总支分别于2020年12月8日、12 月19 日组织村班子成员学习党章、党规、民主议事制度、村级“一事一议”制度、农村财经制度、农村“三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条例条规,通过多次学习来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村党总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制定出《甸尾村委会集体决策议事制度》,提高村“两委”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水平。村总支于2021年1月2日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清理、整改,切实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对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的事项,重新进行整理,对不符合议事规定的事项再次召开会议进行讨论。
2.针对“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时俱进不够”的问题。村党总支将每月15日晚上定为村班子成员集体学习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星期四定为村小组长集体学习日,每季度不定时对党务工作进行培训。2021年1月2日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研究制定村级抓党建工作和贯彻执行村民自治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党总支及下属党支部各项台账资料,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2021年1月2日召开党员大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村实际,确定每月20日前须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的议题,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民主,形成决议或会议纪要。按规定每月中旬前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主要以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义务劳动等形式为主,整改期间共开展2次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坚持党课制度,每季度至少上1次党课。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党员思想的新变化,充实内容,提高党课质量。
4.针对“发展党员档案材料不规范”的问题。2021年1月2日召开支部书记会议,邀请乡组织办工作人员对村级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程序的25个步骤及注意事项进行培训,以后将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开展工作,认真审核党员档案,确保不出现材料缺失、内容不规范等情况。对不规范的发展党员材料已于2021年1月15日前补齐并交乡组织办进行审核存档。
5.针对“党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认真审核党员党费收缴标准,确保按时、足额收缴党费。2020年12月9日已将历年剩余党费上缴乡组织办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缴纳了欠缴的党费。
6.针对“党总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与上级党组织要求有较大差距”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2020年12月9日组织党总支班子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进行学习,确保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有成效。
7.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2021年1月2日甸尾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坚持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执纪监督效果,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三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专人指导,专人负责。
8.针对“部分村组干部作风不实,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一是2021年1月2日对2名村组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其改正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履行其担负的职责。二是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已将所涉及的2名村组干部进行了更换,目前村总支、村委会及各小组各项工作顺利运转。
(二)关于“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9.针对“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2021年1月14日乡扶贫办会同乡工作组,对甸尾村委会进行脱贫攻坚台账查验,明确台账缺失明细。二是乡工作组安排专人对接脱贫攻坚台账收集整理工作,在乡工作组的指导下,甸尾村已完成脱贫攻坚台账收集整理工作。三是抓实抓细危房改造质量排查,已督促村小组组织人员于2020年12月19日疏通了贫困户墙体的水沟,消除安全隐患。四是通过认真排查整改,全村的住房安全认定牌已规范填写。
(三)关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0.针对“村组“三资”和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021年1月2日甸尾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一是党支部、各小组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凡关系集体经济组织各成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形成有关的会议记录方可执行。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有关出租集体资产、资源的,必须有相应的合同或协议方可执行。四是在今后支付各类工程款项时,必须附有民主决策的会议记录、招投标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决)算表、工程验收报告等资料,各级财政扶持的工程必须有施工单位出具的正式税票,工程款由乡财务管理中心从基本账户转账到建设单位账户,不得现金支付。目前,村委会、各小组均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执行并将长期坚持下去。
11.针对“违规发放值班费”的问题。一是及时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自查,通过自查,目前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为切实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加强民主监督,今后凡关系集体经济组织各成员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会议通过后的各项支出,村委会每季度进行财务公示。二是涉及违规发放值班费的人员,已于2020年11月27日把违规领取的值班费清退缴入集体账户。
12.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2021年1月2日甸尾村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大会上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一是各党支部、各小组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新的问题。二是严格票据管理,在列支相关款项时应当取得对方单位开具的合法、合规的正式发票作为报销凭证。三是凡发放给个人的各类资金都应让收款人签字按手印,否则不予发放。四是严格执行接待规章制度,凡接待费都应当坚持一事一结算,报销凭证应当是正规票据,附菜单,注明就餐事由、人数,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等;凡会议伙食费须附参会人员(签到)名册、就餐人数、会议记录等。五是村级报账员加强与乡农经站的联系,今后所有开支报账须经乡农经站认可方可进行报销,否则一律不以签字报销。目前,村委会、各小组和各支部的报账事宜均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执行并将长期坚持下去。
(四)关于“民生领域”方面
13.针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各种会议学习传达、开展中心工作进村入户宣传,累计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制作村内文化墙、宣传栏、宣传标语10条(块),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以正面激励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宣传表彰先进、鞭策督促后进,进一步激发了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自觉改变不良生活习惯,营造了人人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二是2020年11月19日召集各小组人员对各小组的人居环境进行清理,清运垃圾30余吨,改善村容村貌。三是完善机制,构成长效管理。各自然村均完成了村规民约修订,将拆临拆违、村庄保洁、村庄规划、垃圾收费、红白事礼金约束制度等纳入了村规民约,现正按照村规民约有序执行并将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紧盯自身存在的问题,坚持整改不放松,抓紧抓实抓兑现,工作中进一步压实责任,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增强“四个意识”,注重自身建设,注重长效管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抓好甸尾村各个方面的建设,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定的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5752638881;地址:建水县甸尾乡甸尾村委会;电子邮箱:2099277146@qq.com。
中共甸尾村总支委员会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