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扶贫办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李文洪传达了县委书记周永瑜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十一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赵宏杰分别向县扶贫办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白忠平出席会议并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县扶贫办党组书记周志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10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扶贫办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重点围绕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民生领域等方面内容开展监督检查,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赵宏杰指出,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巡察组发现县扶贫办党组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不深入、理解不透彻,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党组核心领导和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不充分,责任压实不到位,统筹协调不够;财务管理不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不严格,文风会风不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和“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有差距,“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建设滞后等问题。
赵宏杰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一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脱贫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差旅费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三是要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执行民主集中制。
李文洪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强化脱贫攻坚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一些系统性、行业性的突出问题。二是要增强“四个意识”,自觉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肃认真地开好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抓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见实效,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形成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三是要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提高整改监督的质量和水平。
白忠平强调,一是聚焦要害,全面落实。针对巡察反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改、专项督查,确保形成整改成果。二是标本兼治、阶段突破。严格对照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做到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三是把握政策、科学处置。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真正做到既纠正问题,又不简单行事;既坚决纠正不规范做法,又在法律政策框架内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四是剖析原因、总结提升。针对存在问题,一定要深刻分析、剖析原因,既要把每一个问题立行整改,又要将同类问题清查整改,要注重由“点的整改”到“面的提升”,做到整改一个、触及一类、消除一片。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的过程中,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要注意防止问题反弹、反复,持续跟踪、深化整改。
周志表示,对县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扶贫办党组诚恳接受、全面认账、照单全收。将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摆上重要日程。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抓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定期召开整改分析会,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判,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要求落实到位。
县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县纪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相关干部出席会议,县扶贫办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