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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直机关工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0年12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办主任李文洪同志传达了县委书记周永瑜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十一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 并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常王忠同志分别向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县直机关工委书记吕毅同志参加会议并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袁俊梅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4日至5月3日, 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重点对“六个围绕”开展监督检查,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责,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 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常王忠指出,在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会议记录不规范;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清单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机关党建品牌创建示范引领不到位;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执行财经制度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列支费用不规范;扫黑除恶工作有差距;对州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委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等六大类17个问题。

  常王忠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党建统领,做实机关党建品牌建设。履行好党建主责主业,做优做强机关党建品牌,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分解落实好机关党建任务清单,牵好头、履好责,示范推进机关党建引领业务工作。二是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抓好阵地建设和管理教育。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阵地管理,强化教育培训,注重分类党员教育管理,切实增强党员身份意识、宗旨意识、做好表率。三是规范内部管理,做好单位廉洁风险防控。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杜绝违规列支。完善单据审批制度,严格规范“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强党费、党建工作经费管理,规范资金的管理使用。四是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抓实从严治党。落实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注重长效管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全面推动从严管党治党,认真压实责任,切实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李文洪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统筹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二要压实整改责任,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整改落实落细落地。三要坚持从严从实抓整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提高整改监督的质量和水平。

  吕毅强调:一要坚持目标导向,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就是渎职”的观念,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要坚持成果导向,以落实省委巡视和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把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与机关工委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全县的机关党建工作结合起来,与推动建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全力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建水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袁俊梅表示,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意见,工委班子、全体干部职工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整改。一是提高站位,端正态度抓整改,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全面动员,明确责任抓整改,负责各项整改任务落实。三是正视问题,实实在在抓整改,及时落实,保证质量,按时办好。四是举一反三,统筹工作抓整改,以巡察促工作,充分运用巡察成果,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推进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县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县委县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