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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委党校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1年1月8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委党校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文洪同志传达了县委书记周永瑜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十一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委第五巡察组组长李江发分别向县委党校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谭桂琼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5月3日, 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委党校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重点对“六个围绕”开展监督检查,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 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李江发指出, 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履行工作职能职责不到位。对乡镇党校指导不力,联系业务指导分工形同虚设。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领导班子会议只有决定,没有其他班子成员发言。二是党的思想建设方面:主题教育活动有造假现象。签到册造假,一人代多人签字。三是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廉政谈话不严不实,存在采用机打和多名被谈话人回答,内容高度一致。列支费用账务处置不规范,违反公务卡管理使用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违规列支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四是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班子会议违规决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不力。同时,巡察组发现一些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县纪委县监委处理。

  李江发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一是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好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认真履行党校职能职责,抓好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严肃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二是规范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支出和账务处理,严格按公务卡管理使用规定发放讲课费用。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清退违规列支的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报销的出差伙食补助费、违规发放的奖金和补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会议制度、培训制度和差旅费报销制度,杜绝无公函接待、超标准接待。四是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要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层层落实责任,严格项目申报、审批、实施、检查和验收,扎实跟踪落实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支出原始单据及财务处理符合政策规定。

  县委巡察办李文洪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 :县委党校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新时代党校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要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实落细落地。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县委党校要增强“四个意识”,自觉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决不能 “新官不理旧账”;县委党校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主动认领责任, 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领导班子要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严肃认真地开好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承担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在抓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见实效。坚持从严从实整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形成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发扬钉钉子精神, 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谭桂琼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行动自觉认真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责任担当,逐条对照、真抓真改、立行立改,以坚决有力的整改措施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三是巩固巡察成果,推动党校工作创新发展。

  县委第五巡察组有关成员、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县纪委县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有关负责人、县委党校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委党校全体教职工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