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1年2月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巡察情况。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杨丽亚传达了县委书记周永瑜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十一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武德刚分别向县委政法委党支部书记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沈学鹏参加会议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县委政法委党支部书记张儒科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10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重点对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武德刚指出,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认真,认识不深入,把关不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实;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扫黑除恶及综治维稳工作,社会风险、矛盾化解推进有差距;以案促改工作推进缓慢;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不严格;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工作不严不实,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在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部分党员对组织生活会概念不清楚;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认真、走过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党员管理工作不实,对党员情况不清楚,党费收缴不规范;干部任用工作程序执行不严;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方面,审计监督检查整改不到位等。同时,巡察组还收到一些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县纪委县监委等有关部门处理。
武德刚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増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二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纠正和整治不正之风。三是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杨丽亚强调,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落实“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一些系统性、行业性的突出问题,要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实落细落地,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领导班子要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严肃认真地开好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提高整改监督的质量和水平。
沈学鹏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借巡察整改这个机会,克服畏难情绪,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抓好巡察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委领导班子要切实履行整改的主体责任,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细化措施抓好整改。对照问题具体内容逐个细化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张儒科表示,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县委政法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全盘认领问题。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全力破解整改难题,确保每一个问题都得到整改落实。三是抓好结合,强化引领,全面转化整改成果。
县委第一巡察组有关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县纪委县监委相关检监察室负责人、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委政法委机关干部职工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