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0年11月2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甸尾乡甸尾村党总支反馈巡察情况。县委第五巡察组组长李江发传达了县委书记周永瑜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十一届县委第十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 分别向甸尾村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提出整改要求;甸尾乡党委书记田勇同志参加会议并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童金国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24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甸尾乡甸尾村党总支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重点围绕村(社区)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民生领域等四个方面内容开展监督检查,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 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巡察组组长李江发指出,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不严格,村集体议事规则不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时俱进不够;“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发展党员档案材料不规范;党费管理不规范;党总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与上级党组织要求有较大差距;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部分村组干部作风不实,不担当、不作为;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村组“三资”和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值班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不规范;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到位等。同时,巡察组还收到一些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李江发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党总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认真组织党员和村组干部学习贯彻党规党纪;完善村“三委”、党支部和村组议事工作制度,严格民主集中制,规范各级会议记录,严格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决定事项;依规依法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好村民自治作用。二是加强党的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台账和党费收缴及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执行党的“六项纪律”,反对和纠正“四风”。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并规范台账,切实加大村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四是严肃财经纪律。健全村组财务制度,防范集体“三资”流失和损失;制定并严格执行村组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误工补贴发放标准等制度。
李江发强调,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强化巡察整改的政治担当。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落实“两个维护”。要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实落细落地。要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提高整改监督的质量和水平。
田勇要求,巡察组对甸尾村党总支的反馈意见,一针见血地指出甸尾村党总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问题指出很具体、很全面,甸尾村党总支班子和村组干部必须高度重视与警醒。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三是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全面整改。四是要注重整改实效,建立长效机制,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童金国表示,一是拥护上级决策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问题整改落实落地落细,把整改过程变成落实中央及上级党委方针政策和要求的自觉行动。三是对标对表,扎实整改。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十三个问题五条意见建议,我们一定认真对待,立行立改。对标对表,详细制定整改措施,限时完成整改。举一反三,坚持对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县委第五巡察组有关成员、甸尾乡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甸尾村“两委”领导班子成员、甸尾村所属各党支部书记、各村民小组组长及副组长、各村民小组村民代表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