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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的高压态势,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软环境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现将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金烜,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担任食品生产科科长期间,同意并签批通过虚报差旅费的方式,向科室人员5人发放补贴共计10500元,其中金烜个人虚报领取2700元;2019年3月至2020年8月虚报领取差旅费1055元;2020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予的价值150元石榴和月饼;2019年9月至2021年1月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3次。2022年7月18日,金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时刻自省自律,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以清廉务实的作风,认真履行职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中共开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