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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远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日至3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5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各级民政工作部署要求措施不够有力,民生兜底保障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一)针对“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规范所属党组织的第一议题学习活动;坚持周一、三、五学习例会制度,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重大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分级举办了社会组织党委和机关党委“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州市党代会精神”专题培训班。编印《民政理论学习摘要》16期。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工作流程依法开展儿童收养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了传染性疾病流浪乞讨人员的分流救治管理机制。

(二)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清单,扎实认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二是加强对局属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有针对性加强学习教育培训。三是加强保密管理,健全保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三)针对“履行民政职责职能存在短板和弱项”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着力补齐民生保障短板。下发《开远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社会救助核查和受疫情影响重点人员排查工作的通知》,由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各乡镇(街道)推进本年度社会救助核查;加强数据比对、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公职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审查制度39人。二是对15家养老机构开展财务监督检查并整改,促进养老机构规范使用资金。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分类施策,促进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截至7月底,注销社会组织8个,启动注销程序社会组织4个,恢复开展活动完成年检社会组织3个,走访检查24次,约谈6人,发出整改通知2份。

(四)针对“党组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根据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的相关规定,规范了2家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服管理办法。二是定期对代储物资进行实地检查。三是对公墓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督促市公墓管理处严格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

二、关于“抓作风革命效能建设有短板,落实为民服务要求有差距”方面

(一)针对“持续纠治‘四风’不彻底”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2021年已实施60户适老化改造的家庭进行提升改造,现已全部验收,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满意度。不断强化项目施工过程监督,确保质量,认真制定2022年100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和改造技术方案。二是收回依据不充分的工作补助和多报销市内交通费,并归还原渠道。三是根据文件精神(云发改物价〔2014〕1774号),采取低、中、高不同档次结合的殡葬用品销售方式,同时明确相关减免措施,确保满足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四是加强与医保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对近两年就医自付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对符合条件及时给予救助,并加大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

(二)针对“财务管理存在风险”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超出资金使用范围的工作经费列支款项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调账处理,工作经费资金回归到原渠道。二是市殡仪馆按原渠道收回违规报销工人技术等级培训住宿费;将2021年利息收入上缴国库。三是市社会福利院健全完善了相关财务制度,清理注销了代管的供养人员银行账户,并将销户余额资金上缴国库。四是对下属各事业单位开展了民政内部资金检查,均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

(三)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有漏洞”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机关超标配置的彩色复印机1台调配到下属单位使用,并进行了资产划转处理,严格执行配置标准要求。二是加强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资产已全部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三是督促已移交固定资产的接收单位完成有关设备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四)针对“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了《开远市民政系统行政补助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依法规范局工会的经费筹集行为。二是形成了当月收缴会费、当月开展慰问的良性工会工作机制,规范了会费收缴和会员管理服务工作,补缴会费和超范围发放福利资金归还原渠道。三是不符合工会会员观影规定而发放的观影储值卡资金已全部归还原渠道,同时加强工会政策知识的学习贯彻和宣传教育。

三、关于“分类指导抓基层党的建设不够有力,基础党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一)针对“履行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基层党建分类指导,制定下发《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组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四级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22年度机关党委(社会组织党委、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责任体系。二是根据人事变动,对机关党委委员进行了分工调整,召开机关党委会议14次,及时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党务工作等;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

(二)针对“基础党务工作不够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严格程序、时限要求进行组织选举。先后完成了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浙江总商会党支部书记补选和老干党支部换届选举。二是对全局退休党员的党费进行重新测算,健全规范了党费测算工作机制。补缴了2018年至2021年退休党员差额党费;补缴2022年1-7月退休(养老)金增资后的退休党员应补党费。三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局党组会议研究预备党员转正1人,发展预备党员2人。四是机关党委和社会组织党委具体工作人员已实现单独分设,实行专职负责,同时加强党务知识的日常学习培训。

(三)针对“执行外出报备制度不严格,下属单位议事决策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重新组织学习了《开远市市管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和请假管理办法》,制定下发《开远市民政局外出报备和请假报批流程》,并严格执行,未再出现未经批准的外出考察学习。二是对殡仪馆、福利院两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督促指导2家单位建立健全“三重一大”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7122848,邮政信箱:开远市环雅南路37号开远市民政局办公室,电子邮箱:kysmzjbgs@126.com。


中共开远市民政局党组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