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2年2月28日至3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4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文章和重要讲话,切实做到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二是整治抄袭问题。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发言材料抄袭网文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重新撰写,并规定重点发言人材料要提前上报政治处进行审核把关。三是深化学习监管。每月通报“学习强国”APP个人自学积分情况,对每月积分达不到200分的人员进行提醒告知。
(二)关于“推进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补齐工作力量。已协调市级抽调人员回公证处工作,并引进1名持法律职业资格A证的硕士研究生充实到公证处队伍。调整1名干部到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工作,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二是配强基层领导。积极向市委组织部推荐司法所所长人选,按副科级领导配齐司法所所长,已将灵泉司法所所长按副科级领导配备。三是充实基层队伍。采取向法律服务所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公开招聘3名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为乐白道、灵泉、小龙潭3个司法所提供法律服务。四是督促社会力量参与司法行政工作。截至8月份,已安排开元法律服务所协助实施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暨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到各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开展《民法典》宣讲12场次,村(居)民受众1000余人次。
(三)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法治考核力度。将依法治市建设成效考核工作纳入到全市“红黑榜”考核项目,由依法治市办采取“工作提醒函”方式,通报各单位上半年依法治市工作完成情况,并制定《中共开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有序开展法治督察工作。二是深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管。除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社区矫正对象外,全覆盖安装“在矫通”APP,并实施每日打卡情况的核查,对不打卡的社区矫正对象,分情况类别给予口头提醒、通报批评、训诫等处理。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紧抓责任落实。7月29日安排下属党支部就2022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并进行点评,压紧压实基层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抓实立行立改。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公示范围不妥当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及时立行立改。
(五)关于“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不够重视”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制定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司法所、社区矫正管理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二是抓好贯彻落实。整合“千名干部联万企”、执法检查、法治宣传、党建工作和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局党组成员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基层开展扫黑除恶专题调研。
(六)关于“党组的全面领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对律所行业的监管。已由分管领导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对全市7家律师事务所进行“大调研大走访”。对收集到的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后,安排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落实。二是制定市公证处和红河州和信公证处办证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方案。市公证处已于9月1日正式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
(七)关于“围绕司法工作主动谋划推进档案工作尚有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档案工作相关文件的学习。在局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相关文件。二是注重做好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聘请专业公司对全局1981年至2021年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充分发挥好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的功能作用。目前纸质档案整理工作已完成,进入数字化录入阶段。
二、关于“纠治‘四风’不彻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方面
(一)关于“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践行一线工作法。由局党组成员带领干部职工结合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深入基层一线和乡镇(街道)司法所进行走访调研。二是结合实际完善制度。对《开远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工作规范(试行)》中与实际工作不相符的措施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工作制度落实。
(二)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市公证处认真落实“业务下沉,服务农村”主题活动,先后到小龙潭镇、灵泉街道、碑格乡、乐白道街道等乡镇(街道)驻点办证,开展法律知识讲座1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办理并办结公证案件4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70余人次。二是制定《开远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考核办法》,组织人员对7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考核,对23个村(社区)考核不合格的法律顾问进行了调整。三是与市人民法院联系,每年12月做好本年度律师事务所承担协助执行案件的数量统计工作。四是制作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公示栏和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图,让群众知晓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和流程。五是加强法律服务机器人的日常管理,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培训,并通报相关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二是完成清退工作。对2013年至2021年期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超范围发放的工会福利和差旅费,共计16人次26860元进行清退并上缴。
(四)关于“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共开远市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对除基本刚性支出外的,单笔在1万元及以上的大额资金支出原则上要提交党组会议研究。二是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向市财政提交了71件固定资产处置文件,对3台未计入固定资产账的饮水机进行入账处理。三是收回乐白道法律服务所结余资金1588.40元,并上缴市级国库。
三、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方面
(一)关于“党组及党组成员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及时向市委政法委上报相关文件材料。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开远市党员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和请假管理办法》并督促严格执行。
(二)关于“对法律服务市场管理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人员对全市7家律师事务所和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加大对非法从事法律咨询服务行为的督查检查力度,与人民法院立案庭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发现非法从事诉讼代理的人员情况和违法行为按法律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罚。三是组织在职和退休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督促退休职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或者从事营利性活动。
(三)关于“党组会议召开、记录随意,甚至造假”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党组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组织专题学习相关规定,提升会议记录人员的政治责任感,做到会前做足准备,记录时不随意增加、删减议题和涂改内容,确保会议记录规范。二是由参会人员确认党组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客观并及时签字。
(四)关于“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党建工作质量不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全局党员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二是对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的批评意见清单完全雷同的2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三是针对2018年至2022年局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本出现涂改、粘贴现象深入开展自查,对照检查反思,务求会议记录客观真实。
(五)关于“党费测算、收缴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进行谈话教育,督促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进行党费测算收缴工作。二是局党总支严格参照全市两新组织党员收缴党费标准,指导律师党支部对律师党员开展党费测算收缴工作。
四、关于“‘一把手’执行集体领导制度、按规则和程序办事不严格”方面
(一)关于“执行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中共开远市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二是主要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党组班子严格按程序决策“三重一大”事项。
(二)关于“对干部职工人文关怀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科学合理安排干部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二是结合市委组织部制定的“零距离”分级家访要求,定期开展家访活动,关心关爱干部职工。三是优化完善《开远司法局绩效考核奖励分配实施方案》,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的干事创业热情。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7222159;邮政信箱:开远市正义巷8号;电子邮箱:kysfbgss@163.com。
中共开远市司法局党组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