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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远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开远市委统一安排,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10月2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卫健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卫健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一)关于“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市卫健局党组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在全系统范围内印发《关于实行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的制度》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的通知》,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等内容列为理论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和其他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并纳入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关于“党组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有欠缺”的整改进展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推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在全系统自上而下重新修订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在市卫健系统下发《开远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工作交办督办跟进表》,要求每月严格按照《跟进表》的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抓意识形态工作重痕迹、轻质效”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相关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局属各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年终考核内容,自上而下推动意识形态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印发《开远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的通知》,加强对发文内容的审核把关,杜绝文不符实;重新修订《重大突发事件、热点问题舆论引导方案》,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

(四)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压得不够严实,防疫物资管理有漏洞”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责令市卫健执法局严格按照省级执法系统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制定了《开远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医改暨业务工作综合目标责任考核细则》,将医疗机构不良职业行为记分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加大对从业人员卫生管理的监管。二是印发《开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物资仓库管理的通知》,修改完善《物资盘点管理制度》《卫生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出入库管理制度》《应急物资管理制度》等制度,夯实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库管理,确保各项物资“进出有痕”。三是及时安装了红河州医疗防疫物资信息管理平台系统,通过应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物资自动监控、记录管理,对即将失效的物资装备及时调换、更新,杜绝物资过期浪费现象发生。

(五)关于“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履行卫生健康职责有短板”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规范开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加强对重点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全面查处无消毒记录、消毒液过期、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等问题。二是制定《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的实施方案》《开远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综合改革配套文件,为深化医改提供政策保障;建立由卫健、发改、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医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医改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认真组织各医疗机构学习贯彻《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不断规范全市医疗机构诊疗行为,降低医药费用。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医疗乱象整治成效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指导各医院将“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列入中心工作常抓不懈,时刻保持高压态势。落实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及医保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教育,建立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分明。督促医务人员认真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正确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购药,为参保人员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

(二)关于“抓作风革命、效能建设不够有力,主动服务群众还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卫健系统全体监督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开展一轮执法文书培训,规范和完善行政处罚卷宗的撰写和档案管理。于2023年1月9日进行一轮卷宗自查,对发现的3个问题立行立改。二是责令灵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新修订印发《开远市灵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落实好交接班、外出告知、卫生管理等制度。三是开展一轮自查,坚决杜绝各公立医院药品耗材加成,强化服务意识,办好民生实事,守好社会保障底线。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递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屡禁不止”的整改进展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学习,市卫健局党组已责令市卫健执法局、小龙潭卫生院、乐白道卫生院、马者哨卫生院按要求将违规发放的补助补贴及重复报销的差旅费按原渠道退回,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指导各单位结合实际重新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廉洁纪律,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四)关于“财务监管缺失,下属单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市卫健局进一步加大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管,严肃财经纪律,责令市人民医院9名领导班子成员完成补缴个人所得税,目前已补清。二是督促市卫健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小龙潭卫生院规范采购管理,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杜绝“未办理政府采购”、现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责令市皮防院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建立宣传物资采购和管理制度,规范宣传品发放。

(五)关于“资产和物资管理混乱,廉洁风险隐患突出”的整改进展情况

指导各公立医院进一步修订完善医院内控制度,规范资产和物资管理。督促市卫健综合监督执法局于2023年2月23日取得不动产权证并纳入资产系统进行管理。督促市中医医院于2023年2月通过竞争性磋商遴选食堂承包方,实行市场化服务。由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对马者哨卫生院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杜绝决策失误造成的资金浪费。指导市健教所于2023年2月修订完善《开远市健康教育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积极探索多形式健康教育宣传,确保受众面和覆盖面。责令市皮防院于2022年12月制定《开远市皮肤病防治院山林地承包管理办法》,严格履行与承包方签订的“每年一付”租金的合同约定。

(六)关于“系统工会对下级工会监督不到位,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有漏洞”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责令市中医医院、马者哨卫生院、小龙潭卫生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要求将违规发放的物资退回单位工会账户,要求市中医医院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要求,将办公用品补录进固定资产系统进行管理。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一)关于“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不严格,党组议事决策效率不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制定下发《中共开远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的通知》《开远市卫生健康系统“三重一大”事项备案制度》等文件,规范全系统“三重一大”议事程序、范围、流程,杜绝“重复上会”和“不上会”问题;将下属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加强对局属单位“三重一大”决策管理,要求局属单位在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前,将研究议题报上级分管领导审阅,分管领导不定期列席局属单位的“三重一大”会议。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相互批评蜻蜓点水、不痛不痒”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市卫健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巡察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并在党组会议上作表态发言;党组班子在市委第十二督导组的指导下严格开展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市卫健局党组书记及时对市卫健综合监督执法局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醒,就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二是制定下发了《中共开远市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关于认真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党组班子成员采取挂联指导的方式对本系统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基层党组织进行全覆盖督导。

(三)关于“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落实工作要求还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党务管理。制定下发《开远市卫生健康系统党务工作监管办法(试行)》,强化对下属单位党务人员、党务工作管理考核;成立党务工作实务专班,从2023年1月到5月对局属单位党务人员轮训1遍,促进党务能力提升。二是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全面把握入党5个阶段25个关键环节,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工作手册和材料模板,在推进中对年度拟发展的人员流程做好跟踪指导。三是重新修订并下发了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材料,开展了换届选举工作业务培训,责令市皮防院党支部作出检查。

(四)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短板和弱项”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3年3月将各乡镇卫生院的党组织隶属关系转入市委卫健工委统一管理,确保各乡镇卫生院的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工作与城区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标准、同步推进。二是指导市人民医院党委健全完善《开远市人民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压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令马者哨卫生院重新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党务公开等重要制度;责令小龙潭卫生院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三是2023年2月在全系统启动“创清廉卫健 树新风正气”廉政教育“八个一”活动;以全国、全省、全州医疗卫生领域腐败案件及腐败人员为鉴,在全系统开展“案中人”“身边事”心得交流会议,督促风险岗位人员自查自省自检工作中的廉政隐患,防止小隐患演变成大风险。

(五)关于“责任压实不够,督促下属单位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责令市妇幼保健院将对外出租的副楼一楼(用于食堂和超市)收回并终止租赁协议,将该房屋通过改造用于开设中医科诊疗区。二是责令市皮防院将多收取的门诊诊查费上缴市级财政,同时加大内部管理,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群众投诉接待制度,杜绝乱收费现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223201;地址:开远市滨雅路52号;电子邮箱:kyswsj@163.com。                    

中共开远市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