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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远市工商联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开远市委统一安排,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10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开远市工商联党组开展巡察。12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开远市工商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的整改进展情况

1.巡察组指出:没有成立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截至2022年10月,市工商联未按照2016年9月29日《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的通知》(红办发〔2016〕104号)文件要求组建市民营企业投诉中心。

一是参照州委州政府文件,结合开远市工作实际,拟制成立开远市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放至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收集意见后及时与市委办、市政府办对接,2023年1月31日,《中共开远市委办公室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开远市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的通知》(开办发〔2023〕4号)文件以两办名义下发至各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二是于2月24日召集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发改局等12个相关部门召开“开远市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第一次联席会议”,制定《开远市民营企业诉求处理工作制度》,分解任务至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在各商协会、企业间广泛宣传《关于成立开远市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的通知》及《开远市民营企业诉求处理工作制度》,提高知晓率,进一步发挥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的功能作用。

2.巡察组指出:督促乡镇(街道)商会登记工作滞后。2020年11月,云南省工商联转发《全国工商联加强乡镇、街道商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现有乡镇(街道)商会到民政局进行社会组织登记,截至2022年9月,全市7家乡镇(街道)商会均未完成登记工作。

一是实行挂图作战。制定商会登记工作进度表,将7家乡镇(街道)商会登记工作的工作进度进行实时记录并定期公开,在乡镇(街道)间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采取多种形式督促、指导、配合各乡镇(街道)完成商会登记工作。二是实行目标倒逼。根据各乡镇(街道)目前的工作进度及最低工作时限,向各乡镇(街道)提出工作要求,明确每一个步骤的完成时限,并督促此项工作按时推进。三是经常实地指导。工商联主要领导对7个乡镇(街道)开展了实地指导,与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沟通交流,让乡镇(街道)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全力推进商会登记工作。四是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以召开工作例会的形式,交流工作经验,及时掌握乡镇(街道)商会登记工作的进展及存在的困难问题,细化措施、解决问题。目前,7个乡镇(街道)均已完成商会登记工作。

3.巡察组指出:商会调解室未按要求挂牌。商会调解室一直未按《关于印发的通知》(红联发〔2020〕13号)要求,悬挂规范的调解标牌和调解标识。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完成规范悬挂调解标牌工作。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商会调解制度,印发《开远市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实施方案》,定期对企业、商协会矛盾纠纷进行排查、监测和预警,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社会管理中的独特职能作用和优势,及时有效化解商事纠纷,有效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4.巡察组指出:督促指导下属商会换届不及时。市工商联下属7个乡镇(街道)商会2018年到期换届选举,但大庄乡商会至巡察组撤出时还未开展换届选举。

结合乡镇(街道)商会登记工作,在工商联的指导下、市民政局的全力配合下,大庄乡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开远市大庄乡商会第一次全体大会,完成新一届班子的选举工作。

(二)关于“工作质量和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5.巡察组指出:工作质量不高。2021年全市党群部门综合考核中,信息工作、市级领导评价2项得分较低,全市23家党群部门中排在第23名。

一是积极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加强工作统筹,根据市工商联班子分工,结合中共开远市委统战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及中共开远市委办公室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制定《开远市工商联2023年工作任务分解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进一步压实责任。二是持续利用好理论中心组学习、主席办公会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更好地发挥班子战斗力,创造性地开展好各项工作。三是持续深入推进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培训、法律援助、企业维权等服务,努力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四是积极筹备开远市工商联信息专报,加强对外宣传力度,增加信息报送率和工商联工作曝光率。2022年全市党群部门综合考核排名有所提升。

6.巡察组指出:服务意识不强。2022年5月生力集团提出由国有平台公司低价收购、整合企业现有闲置资产的问题,由于没有对该问题进行主动研究谋划,导致未能引导企业与国有平台公司进行接洽。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市工商联于2023年1月9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开远市工商业联合会班子调查研究制度》,要求深化职责定位,提升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委政府联系民营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助推我市“两个健康”。二是收集企业需求。市工商联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每周至少4次走访联系企业,向会员企业、执委企业征集开远市民营企业融资需求和闲置资产整合利用需求,切实摸清企业需求,便于精准对接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三是做好协调服务。针对生力集团提出的整合企业闲置资产,与国有平台公司进行接洽的问题,市工商联于2023年1月分别到生力集团和融和公司进行走访,并于2023年2月协调双方代表座谈交流,促进企业间的互动和交流合作。

(三)关于“商会与律师事务所建立联系合作机制不够普遍”的整改进展情况

7.巡察组指出: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红司通〔2021〕36号),要求2021年8月27日前各县市工商联所属商会与律师事务所普遍建立联系合作机制,但市工商联所属11家商会中,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的仅4家,占比仅为36.4%。

一是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与市司法局联系对接,组织云南法砝码律师事务所、云南兴津律师事务所、云南旷行律师事务所、云南大合律师事务所、云南正朗律师事务所、开远市开元法律服务所等6家律师事务所加入法律服务队伍,提升法律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水平。二是深化工作联系。强化“万所联万会”机制的落实,加强管理教育引导服务,促进律师事务所和商会加强日常联络和信息交流,监督律师事务所按时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治体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目前,已引导市青商会、7个乡镇(街道)商会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签订合作协议总数达12家。

(四)关于“工作作风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8.巡察组指出:市工商联2021年工作总结与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总结中的多项数据不一致,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制定和完善文件、文稿审核处理制度,修订《开远市工商联文件处理制度》,制定《开远市工商联文稿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文稿文件制发。二是转变工作作风。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开远市工商联文稿审核制度》要求,分管领导、办公室等各个环节加强对上报材料文字的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9.巡察组指出:市工商联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提供给巡察组的市审计局文件《关于核实部门预算执行疑点数据的通知》中文件头为乱码。

一是端正工作态度。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提升对市委巡察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组织职工参加开远市统战系统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加强办文的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升办文质量。二是全面核查整改。对开远市工商联、开远市工商联党组2021年、2022年制发的红头文件进行一次核查,将文件字体、字号、格式等由办公室按照市委办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统一规范。

10.巡察组指出:2020年12月1日,开远市商会与许艳艳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但签章是“云南省开远市工商业联合会”。

加强合同管理,按照“谁签订、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工作责任,督促责任人认真审核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重新签订开远市商会与许艳艳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的劳动合同,将签章变更为开远市商会公章,并将订正后的劳动合同进行存档。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一)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11.巡察组指出:1999年1月将所有权为开远市商会位于开远市灵泉西路231号价值17余万元的房屋入账在市工商联固定资产中,期间一直由市商会对外出租收取租金。

一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加强财务业务知识学习,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强化对固定资产规范管理工作的认识,保障工商联固定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二是提升资产管理效率。进一步细化《开远市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资产采购及管理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的验收、监管、使用等情况进行自查,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将固定资产使用率进行最大优化。三是保证账实相符。针对“所有权在商会的房屋入账在工商联固定资产中”的问题,积极与财政局、房管局进行协调,2023年3月3日,开远市财政局出具了《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远市工商业联合会划转房屋产权的批复》(开财发〔2023〕48号),同意我单位将账务上的三套房屋划转给开远市商会。目前,市工商联已完成固定资产划转工作,保证了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二)关于“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12.巡察组指出:2021年至2022年间,市工商联在公务之家APP报销申请中多次出现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未填写公车行程,致使差旅费报销单中出发地点和到达地点空白,如:2022年3月16日、3月17日,1名领导差旅费报销单中出发地点和到达地点均为空白。

一是规范差旅费报销。根据市级相关文件,制定《开远市工商联公务出差报账管理办法》,明确出差人员应通过“公务之家”对出差事项进行网上申请、审批、公务卡支付和报销,实现差旅费全流程闭环管理。二是提高报销工作效率。市工商联于2023年1月9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开远市工商业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开远市工商联公务出差报账管理办法》,并针对日常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讲解,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对财务报账的规范性的认识。三是切实加强财务管理。2023年2月,由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同志对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强化风险把控,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全面规范市工商联差旅费报销工作,防止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行为再次发生。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一)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13.巡察组指出:个别党组成员2020年度、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中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基本相同。

一是强化认识。市工商联于2022年12月17日召开专题会议,班子成员对巡察整改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领,并对文字材料上报事项对干部职工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全面自查。要求党组成员对民主生活会材料再次进行自检自查,出现此类问题的党组成员重新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按要求对本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各类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4.巡察组指出:个别党组成员2020年度、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中,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部分一模一样。

一是及时进行整改。主要领导对普艳兰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对照抄照搬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行为进行深刻反省,从思想根源上重视民主生活会材料的撰写,并重新撰写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坚持问题导向,党组加强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按要求进行撰写,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逐条查找梳理,确保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取得实效。

(二)关于“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15.巡察组指出: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不严格。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谈话没有按照党员之间互谈、必谈的要求开展,市工商联5名党员仅调阅到3名党员的谈话记录,而且都没有谈话时间和地点。

按照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在未开展谈心谈话的党员间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并作好谈话记录,对谈话纪录不严谨的,重新补充完善谈话记录。积极组织市工商联党员参加市委统战部党支部活动,认真开好本年度组织生活会。

16.巡察组指出:开展相互批评不到位。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中,对其他党员的批评意见未做到全覆盖,如:1名党员仅对2名党员提出批评意见。

利用党组会、行政办公会等会议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加强对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使党员充分认识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性。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涉及的同志已补充完善批评意见。在本年度的组织生活会中未发生此类情况。

(三)关于“党组织选举工作不严谨”的整改进展情况

17.巡察组指出:2021年7月,在补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时,1名退休党员(李建涛)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的原因为“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与事实不相符。

加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强化党员党性修养,督促党员干部履行责任和义务,党组书记带头参加党支部活动,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改进工作作风,以严谨的态度开展工作,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7222732;地址: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为民楼13楼工商联办公室;电子邮箱:1094611581@qq.com。

中共开远市工商联党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