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8日至11月2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开远市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4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开远市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发挥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作用不充分”方面
(一)关于“解决服务职工‘最后一公里’问题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建成景山路、湾沟路、环雅北路等3处环卫工人爱心驿站,计划在建设东路、东新路、智源路、东风路、市西中路等建设8个户外劳动者服务点。二是积极推进乡镇“职工之家”建设,按照有统一标识、有固定场所、有设施设备、有人管理、有管理制度的建设标准,具备组织入会、思想政治引领、困难帮扶、医疗互助、技能培训、法律援助和开展文体活动等功能,在小龙潭镇建设“职工之家”示范点,现已完成建设方案,预计10月底前完工。三是制定《开远市总工会联系服务基层工作制度》,成立以3名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部室人员为组员的工作组,联系服务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产改试点企业、困难企业、劳模和在档困难职工。分组、分片开展年度全覆盖走访调研,集中研究解决调研收集到的问题,打造“下沉式”服务型工会,拉近与职工群众的距离,增强工会组织对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感召力。
(二)关于“督促指导基层工会换届工作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2年1月25日下发《基层工会组建(换届)基本程序(2022)》,从程序步骤上指导规范基层工会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组织民管部加强会前材料的审核把关,市总工会副主席到会列席指导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二是下发《开远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2022〕9号),根据基层工会任期时间,提前下发基层工会换届提醒通知,提醒基层工会按期进行换届。三是督促未按期替免、换届的3家基层工会组织进行整改,2022年3月17日已全部完成替免和换届选举。
(三)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会费全额返还政策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按照上级工会下发的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名单进行全额还返,2021年已返还2020年度小微企业工会经费18家(次),返还州、市两级工会经费(含税务手续费)43209.53元。
1.关于“工会经费审查专业型人才匮乏”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2年1月从外单位调入财务专业型人才1人,分配到经费审查部从事经审工作,并对不具备经审业务工作能力的人员进行了调岗。二是及时联系红河州总工会经审业务部门,对相关业务主动进行学习,参与十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彻底”方面
(一)关于“作风转变不到位,工作不严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按基层工会上缴工会经费的次月进行工会经费返拨,并清理核实历年未返拨工会经费情况,待清查完历年未返拨工会经费底数后,制作出返拨清单,将工会经费返拨到基层工会银行账户。二是组织市职工服务中心、组织民管部、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和经费审查部等涉及专项资金项目部门学习相关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三是市职工服务中心、组织民管部加强困难职工、社工、劳模等发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对象的日常管理,核准摸清上报数据,为补助提供依据。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发放资金121.73万元2110人,资金发放由职工服务中心按照专项资金规定的用途提出使用分配方案,提交党组会研究确定,并附上会议记要经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审批后送财务部进行银行代发慰问。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支出,自觉接受经审部门监督指导。四是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主动与上级工会沟通请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依法依规使用专项资金。
(二)关于“执行工会经费财务管理规定有偏差”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学习《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工发〔2018〕44号)《红河州总工会关于印发〈红河州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红工发〔2018〕40号)等政策文件的学习,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使用。二积极筹措资金解决工人文化宫广场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问题,并向上申报工人文化宫装修项目,争取用最快的时间投入使用,确保工人文化宫公益性和经济效益的回归,逐步减少总工会的开支。三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将工会经费支出重点用于工人文化宫、职工之家、职工驿站等职工服务阵地建设,确保大部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全市职工。
(三)关于“执行制度不严格,存在管理漏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学习《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开政办发〔2020〕98号)《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等管理办法的通知》(开政办发〔2014〕149号)《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总工会关于支付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严格按照规定开支经费,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并在2022年2月22日完成2021年税务代收工会经费手续费支付。二是制定《开远市总工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节日送温暖物资采购、发放的内控管理。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一)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1年3月组织生活会、2021年8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中不符合要求的发言材料已返回当事人进行修改完善。支部书记严格审核把关2022年3月组织生活会材料,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丰富党支部“主题党日”内容和形式,2022年1月18日、2月22日、3月25日开展“树立安全意识,守住党风廉政和安全生产两条底线”、观看现代远程教育“3+X”重点学习内容、“清洁城市、净化家园”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等3期“主题党日”活动,绝大部分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
(二)关于“选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市总工会机关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原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今年支部委员补选中,严格落实选举程序要求及请示批复时间,于2022年2月17日召开党员大会及时完成支部委员的补选。
(三)关于“党支部工作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市总工会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及时完成支部委员的补选,并明确支部委员的分工,委员严格按照分工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
四、关于“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有偏差”方面
(一)关于“重复领取工会福利”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红工发〔2019〕50号)规定执行,会员只能在工资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工会领取工会福利,收回2017年至2019年重复领取的会员福利金5,100元,并退回其期间缴纳的会员会费606元。
(二)关于“自行印发文件发放信息奖励”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废止《开远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信息工作的通知》(开工字〔2018〕20号)文件,停发开远市总工会年度其它刊物信息采用奖励及《开远工运》信息奖励,并已清退2018年至2020年信息奖励297条13,520元。
(三)关于“超范围发放运动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清退2014年至2019年期间超范围发放的服装费,共33人次35,368元。
(四)关于“工作思考谋划不足,工会资产长期闲置”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现已筹措资金1500万元,解决工人文化宫广场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问题,并向上申报工人文化宫装修项目,尽快恢复工人文化宫的阵地职能和服务功能,争取用最快的时间投入使用。
(五)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成立工作专班,认真清查核实历年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已清理应收债权400万元,应付债务30万元,正在申报清算债权108.77万元、债务108.77万元。其他往来款正在梳理,逐步进行核销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873-7122125,邮寄地址:开远市为民楼909,邮编:661699,电子邮箱:149877846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