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远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5日至9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妇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10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重要会议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2021年11月12日,召开党组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2018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提振信心、强化认识。二是2021年11月17日,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第九次学习活动,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做重点发言。同时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推动开远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2021年10月21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修改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将修改完善后的决策制度纳入党组议事规则,重新制定完善《中共开远市妇女联合会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强化党组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二)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履行职能职责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增强履职尽责意识,切实履行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体职责。2021年11月8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市妇联提请的《市妇儿工委开远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终期预评估情况的报告》。2021年11月17日,市妇儿工委召开扩大会议,通报29个成员单位终期评估指标完成情况,总结十年妇女儿童工作实施情况,安排部署新一轮“两个规划”编制实施工作。为做好2021年度红河州考评开远市妇女儿童工作的迎检工作,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开远市妇女儿童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开妇儿工委发〔2021〕1号)文件要求,对2020年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市教体局、市民政局等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安排,按时完成妇女儿童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2022年1月11日,市妇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紧扣巡察反馈意见,立足思想和工作实际,着重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把思想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职责摆进去,深入进行剖析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力求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
(三)针对“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2021年11月12日,召开党组会研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自2022年起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二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定期分析研判制度,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和全市妇女儿童领域思想意识动态情况,坚持每季度在党组会上分析研判妇女儿童工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和网络意识形态情况。遇到突发情况随时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按要求上报分析研判情况报告至相关部门。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不够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2021年10月25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公务报销等相关文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管理,通过内控制度,强化监督把关。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监督,严防发生超标准接待,超出接待标准发生的餐费已原渠道退回财务账户。
(二)针对“财务管理不严格,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2021年10月25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对财务报销制度进行学习,要求严格按财经纪律,做好财务票据的报销审核工作。二是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严格审查审核财务报销票据,已按规定补充完善报销凭证中的用品清单及签收表。三是对经办人员进行财经纪律教育,已按照规定补充完善相关合同。
(三)针对“执行工会有关管理规定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按照工会相关财经纪律制度,保障工会的各项活动正常开展。开展工会活动,需制定相关活动方案,并有参加活动的工会会员签名册,发生的任何费用支出需有正规发票,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二是市科协妇联团委联合工会委员会负责人和财务审核人严格执行审核签批程序,并强化对报销凭证经办人员的财经纪律教育,确保工会活动的报销凭据真实齐全。
三、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基层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抓班子带队伍不够有力,影响整体战斗力”的问题
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站位。班子成员切实提高履职能力、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对职工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坚持问题导向,对工作纪律、作风、思想上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和批评教育,避免问题激化。常态化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利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经常性开展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主动关心职工的学习生活,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做到防微杜渐。
(二)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加强对分管联系部室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2021年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部室负责人以及新入职公务员开展廉政谈话7次。2021年12月31日,开展2022年“元旦”节前集体廉政谈话,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拒腐防变、克己奉公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和制度意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二是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结合市妇联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职能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2021年9月23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防控措施。2021年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与出纳、会计开展廉政谈话3次。
(三)针对“抓基层党建工作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问题
一是党组和支部严格把关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材料,班子或个人材料不符要求、剖析深度不够的在会前督促党员进行修改,材料完善后方可召开会议。二是重新修改完善2018年、2019年基层党建工作总结“存在问题”部分,坚决杜绝照搬照抄,修改完善2020年党支部党建工作总结,认真思考并提出存在的问题。结合市妇联党支部2021年党建工作实际,于2021年8月20日制定《中共开远市妇女联合会支部委员会2021年党建工作重点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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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远市妇女联合会党组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