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处理截留款物、贪污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尤其在查处“四风”问题上要严到底、不能让,严肃处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但在基层工作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此,本人作以下分析,并提出初浅的对策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对扶贫领域政策掌握不够。一些纪检干部平时的学习都是以学习党内的法律法规和自己的业务为主,平时接触到扶贫领域方面的知识要么是自己挂帮农户所涉及到的,要么是参加平时的监督检查中学到的,自己主动学习的少,以至于在开展扶贫领域的执纪问责工作中,政策掌握不清,分不清是否履职到位、是否触碰政策红线,遇到问题还得找相关的业务人员进行咨询,给开展工作带来难度。

  (二)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有的纪检干部从事过的工作岗位相对单一,对各行业的工作也不熟悉,甚至有的干部没有在农村基层工作过,在执纪过程中不会站在基层的角度考虑问题,在发现问题上往往会抓不住重点,把重要的线索遗漏掉,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

  (三)监督检查方法不多。监督检查方法单一,往往就是县级组成工作组,每个月下去部门或单位一两天,走访或查阅资料来完成检查;乡级的监督偏向对驻村工作队管理和一些日常事务的监管,有怕出事、怕查案的思想,以至于自办案件也难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老好人思想严重,三年一届的选举、及长期在本地方工作生活,怕得罪人,更是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四)监督执纪工作不严。面对当前脱贫攻坚的工作任务,各级干部工作压力大,在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工作中,个别纪检干部认为群众工作难做,扶贫工作难做,对基层出现的问题,有时会存在执纪不严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认识不到位,学习不够。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认识还不到位,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只是嘴上说重要,说服从,但总认为是小题大做,不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不需要花大力气去落实。学习不积极,工作不主动,遇见问题不思考、不统筹,没有把扶贫领域相关工作同自身职责任务紧密结合起来。

  (二)业务本领不过硬,发现问题少。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各种扶贫政策规定、文件指标掌握不到位、不深入,监督检查重点不明确,业务不熟悉,发现不了问题。监督检查只停留在表面,深入不够,不会监督,别人怎么汇报就怎么总结,深入村组、农户不够,在群众一线停留时间太少,听不到真实情况。同时,为了检查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整改督促不到位,认为走走形式,上级考核时说检查过就行。

  (三)检查方式方法不科学,基层监督作用难发挥。巡察、专项纪律检查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少,抓不住工作重点,浪费人力物力。工作连续性差,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督促不到位,有重检查轻整改的现象。基层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发挥不了,有的根本不清楚在扶贫领域如何监督,监督什么,工作天天干,胡子头发一把抓,却没有一项抓住了重点。不会监督、不敢监督,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

  (四)怕得罪人,老好人思想严重。个别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有老好人和畏难思想,认为都是一个地方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害怕自己什么时候还会有求于别人,对于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在纪律处分上能从轻就从轻。同时对存在问题不深刻分析原因,提不出有效的对策建议,没有从建立长效机制上进行预防和治理。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学习,熟悉扶贫领域相关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对扶贫攻坚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学好各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上级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扶贫领域产业、健康扶贫、农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低保等相关政策的学习。

  (二)增强业务本领,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不管是巡察还是检查,都是要奔着发现问题去。在开展工作前做足功课。在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和监督检查前,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分析研究,确定方式方法,找准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监督检查的重点,对原来掌握的问题重点看是否整改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明确责任和交办处理,整改不到位要严肃追责,确保整改到位。

  (三)强化培训指导,发挥各级监督作用。要把工作重点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将压力传导到基层。各级纪委要加大对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让基层纪委明确自身在扶贫领域工作中的职责,应该干什么、应该怎么干,让工作有目标、有方法、有措施、有成效。要进一步理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保障和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依规对村“两委”组织实施的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政策落实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乡镇纪委,让基层纪委敢监督、会监督。

  (四)敢动真碰硬,监督执纪必严。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折不扣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守纪律讲规矩贯彻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全过程。纪检干部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解决基层干部在扶贫领域“微腐败”、“不担当”、“慵懒散”等问题,把工作作风正起来、严起来。同时,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快查快处,凡是涉及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只要触碰了扶贫“高压线”,不管涉及多少钱,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务“动奶酪”的严惩不贷。(红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扶贫办纪检监察组  杨琴)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8-09-10 11:17

  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处理截留款物、贪污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尤其在查处“四风”问题上要严到底、不能让,严肃处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但在基层工作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此,本人作以下分析,并提出初浅的对策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对扶贫领域政策掌握不够。一些纪检干部平时的学习都是以学习党内的法律法规和自己的业务为主,平时接触到扶贫领域方面的知识要么是自己挂帮农户所涉及到的,要么是参加平时的监督检查中学到的,自己主动学习的少,以至于在开展扶贫领域的执纪问责工作中,政策掌握不清,分不清是否履职到位、是否触碰政策红线,遇到问题还得找相关的业务人员进行咨询,给开展工作带来难度。

  (二)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有的纪检干部从事过的工作岗位相对单一,对各行业的工作也不熟悉,甚至有的干部没有在农村基层工作过,在执纪过程中不会站在基层的角度考虑问题,在发现问题上往往会抓不住重点,把重要的线索遗漏掉,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

  (三)监督检查方法不多。监督检查方法单一,往往就是县级组成工作组,每个月下去部门或单位一两天,走访或查阅资料来完成检查;乡级的监督偏向对驻村工作队管理和一些日常事务的监管,有怕出事、怕查案的思想,以至于自办案件也难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老好人思想严重,三年一届的选举、及长期在本地方工作生活,怕得罪人,更是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四)监督执纪工作不严。面对当前脱贫攻坚的工作任务,各级干部工作压力大,在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工作中,个别纪检干部认为群众工作难做,扶贫工作难做,对基层出现的问题,有时会存在执纪不严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认识不到位,学习不够。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认识还不到位,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只是嘴上说重要,说服从,但总认为是小题大做,不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不需要花大力气去落实。学习不积极,工作不主动,遇见问题不思考、不统筹,没有把扶贫领域相关工作同自身职责任务紧密结合起来。

  (二)业务本领不过硬,发现问题少。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各种扶贫政策规定、文件指标掌握不到位、不深入,监督检查重点不明确,业务不熟悉,发现不了问题。监督检查只停留在表面,深入不够,不会监督,别人怎么汇报就怎么总结,深入村组、农户不够,在群众一线停留时间太少,听不到真实情况。同时,为了检查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整改督促不到位,认为走走形式,上级考核时说检查过就行。

  (三)检查方式方法不科学,基层监督作用难发挥。巡察、专项纪律检查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少,抓不住工作重点,浪费人力物力。工作连续性差,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督促不到位,有重检查轻整改的现象。基层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发挥不了,有的根本不清楚在扶贫领域如何监督,监督什么,工作天天干,胡子头发一把抓,却没有一项抓住了重点。不会监督、不敢监督,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

  (四)怕得罪人,老好人思想严重。个别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有老好人和畏难思想,认为都是一个地方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害怕自己什么时候还会有求于别人,对于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在纪律处分上能从轻就从轻。同时对存在问题不深刻分析原因,提不出有效的对策建议,没有从建立长效机制上进行预防和治理。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学习,熟悉扶贫领域相关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对扶贫攻坚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学好各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上级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扶贫领域产业、健康扶贫、农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低保等相关政策的学习。

  (二)增强业务本领,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不管是巡察还是检查,都是要奔着发现问题去。在开展工作前做足功课。在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和监督检查前,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分析研究,确定方式方法,找准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监督检查的重点,对原来掌握的问题重点看是否整改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明确责任和交办处理,整改不到位要严肃追责,确保整改到位。

  (三)强化培训指导,发挥各级监督作用。要把工作重点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将压力传导到基层。各级纪委要加大对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让基层纪委明确自身在扶贫领域工作中的职责,应该干什么、应该怎么干,让工作有目标、有方法、有措施、有成效。要进一步理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保障和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依规对村“两委”组织实施的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政策落实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乡镇纪委,让基层纪委敢监督、会监督。

  (四)敢动真碰硬,监督执纪必严。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折不扣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守纪律讲规矩贯彻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全过程。纪检干部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解决基层干部在扶贫领域“微腐败”、“不担当”、“慵懒散”等问题,把工作作风正起来、严起来。同时,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快查快处,凡是涉及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只要触碰了扶贫“高压线”,不管涉及多少钱,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务“动奶酪”的严惩不贷。(红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扶贫办纪检监察组  杨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