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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近日,泸西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别是:

1.白水镇水利管理站站长戴庆荣公车私用的问题。20163月至6月,戴庆荣数次驾驶白水镇水利管理站的公务用车到泸西县中医院、白水镇德村老家办私事。存在将公车停放于泸西县城本人居住的润庐苑小区的情况。20171011日,戴庆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金马镇石缸冲党总支委员、碧桃村党支部书记唐来福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的问题。 2017821日,唐来福借儿子升学之机违规举办升学宴2017930日,唐来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礼金1400元退还给相关人员。

3.中枢镇新寨村党总支书记田海云违规操办儿子婚宴的问题。2017118日,田海云在为儿子办理婚宴过程中,实际操办桌数超出向组织申报的操办范围;且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15人礼金共计2300元。20171118日,田海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礼金2300元退还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