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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情况反馈完成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情况反馈工作已于近日完成。


2022年8月8日至8月9日,县委巡察组分别向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县残联、白水镇、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委党校反馈了巡察情况。县级分管联系领导出席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反馈会并讲话。县委各巡察组组长先后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移交并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传达了县委书记夏明同志在听取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县级分管联系领导就巡察整改工作做了强调并就巡察反馈的问题约谈了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从巡察情况看,被巡察单位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相关领域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服务人大工作、推进依法治县、带动乡镇经济发展、保障残疾人权利、化解信访矛盾、加强干部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泸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了贡献。


巡察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被巡察单位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执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未压实,工作落实有弱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有差距,工作成效打折扣。有的纪律规矩意识树得不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彻底,公款吃喝依然存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资金收支不合规,报销审批不规范。有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务工作不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有差距,单位职工违纪违法偶有发生;政治站位不高,落实各类监督检查反馈整改责任不到位。


本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67个,发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9件。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县委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被巡察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巡察工作,高度重视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对照反思,扛牢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县纪委县监委和县委组织部要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加强巡察成果运用,依纪依规依法处置问题线索,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督促被巡察单位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对不落实整改要求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县级分管联系领导强调,被巡察单位要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在手上,深刻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是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回避、不遮掩,主动对标对表、认领任务,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融入到推进党的事业发展中,与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结合起来,与服务保障县委“1341”发展思路结合起来,以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成效来检验巡察整改落实成效,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一致表态称,政治巡察是“政治体检”,是县委对被巡察单位和领导干部的关心关爱。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一针见血,提出的整改意见精准到位、操作性强,将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将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力提升各项工作质效。


县委各巡察组有关成员,县纪委县监委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负责人,被巡察单位有关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