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0日至11月1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旧城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7日,县委巡察组向旧城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方面
(一)关于“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规范会议记录,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专题培训会,制定记录标准,确保会议记录严肃规范,每次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均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有关论述,在传达学习理论精神的同时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带学督学,形成制度化和常态化。二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委实施办法、州委实施细则,以及省州县委工作要求,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党委会议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制定旧城镇2022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选题计划及旧城镇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抓严抓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确保理论学习不走样。三是高度重视,推动问题整改落到实处。根据县委宣传部相关文件要求,明确各党总支、支部学习目标任务,实行通报制度,每月初、月末通过文件和“微信群”形式进行不少于2次的通报,督促各党总支、支部加大对农村党员“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宣传教育。利用每周干部职工例会,对全镇“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作情况通报和重要强调,形成严管态势,持续提高全镇“学习强国”学员参与度,提升学习效果,掀起学习热潮。
(二)关于“工作浮于表面,党委履行主体职责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板报微信群等各种宣传载体及农村赶集日广泛宣传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制定下发《旧城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旧城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评比办法》《关于成立旧城镇集镇市场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旧城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并抓好贯彻落实,每月开展村级卫生督查通报,每季度进行评比表彰;持续抓好集镇市场管理、农村自办宴席管理、“厕所革命”。二是强化资产管理业务培训,制定《旧城镇项目收益资金使用方案》《帮扶、慰问困难党员、干部、群众管理办法》,加强扶贫项目管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强化对低收入人群的关注,严格村集体与企业合同履行,对不履行合同协议的企业提起诉讼。三是提高群众依法用地意识,做好事前防范和警示教育作用,严格对照《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对申请宅基地的农户进行细致审查,按时上报乱占耕地建房情况线索。四是加强全镇干部职工的保密宣传教育,对镇属各办(中心)开展保密工作检查,规范文件资料的管理,落实保密工作岗位负责制,将保密工作纳入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推动保密工作有序开展。
(三)关于“风险防控重视不够,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镇项目办成员开展项目实施专题业务培训,确保从项目申报到验收决算均符合政策要求,规范验收程序。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加快项目建设,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并加强前期调研,确保项目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明确项目进展时限,严格督促落实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方面
(一)关于“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思想教育,召开全镇干部职工、村“两委”成员、村小组干部会议进行财经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相关内容学习,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的教育,切实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二是积极开展整改,及时退回违规报销费用。三是严肃执纪问责,加强警示教育,并举一反三对旧城镇各村委会、村小组报账情况自检自查,未发现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或财经纪律的相关费用。
(二)关于“文风会风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教育培训,发放《旧城镇各类会议记录模板》,对11个村村组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要求11个村上报党建类会议记录人、村务类会议记录人各1名,明确专人记录,做到专人做专事。三是制定记录标准,统一给11个村配发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本、村“两委”会议记录本,确保会议记录严肃规范。四是实行常态化督查制度,由镇纪委和党建办组成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形成督查台账,限期销号。
(三)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财经业务培训,对全镇机关、村组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调财经纪律和报账、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程序规定和要求,切实提高财经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严格落实《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云工发〔2018〕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红工发〔2019〕50号)的要求执行,规范工会经费使用。三是由镇财政所牵头组织镇属各部门相关人员对近3年账务资料进行自查,通过自查,未发现账务资料附件不规范、不齐全问题。
(四)关于“村组财务监管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农经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农经工作人员、村“两委”成员、村小组干部专业技能和业务综合素质,在实施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规划实施,禁止“举债建设,超规划建设”。二是调查核实小组财务收支情况,纳入镇财务委托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完成村级各类移交手续。三是依法向不履行合同的企业提起诉讼,同时,举一反三开展自检自查,指导督促各村依法提起诉讼,维护集体利益。
三、管党治党责任履行不到位方面
(一)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建立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的长效机制,每半年调整补充一次旧城镇后备人才库,强化后备人才培养。三是及时补充空缺中层干部及村组干部,对相关任用程序进行培训,严格按照程序充实调整镇中层干部、补选村组干部,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二)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抓牢教育培训,召开村组干部培训会议,集中对末位表态制、“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等进行培训,规范各村议事行为,指导各村制定议事规则,着力提升村组干部民主决策能力水平,确保各村高质量做好议事工作。二是及时开展督查,对11个村会议记录“一言堂”情况、议事程序等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三是下发《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流程》,对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程序、流程、要求作专题培训,明确组织生活会干什么、怎么干。
(三)关于“基础党务工作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工作者理论学习,下发《发展党员实用手册》,组织全镇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支部书记、党建办工作人员对发展党员要求及程序步骤进行培训,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二是建立长效培训计划,制定《旧城镇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三年计划(2022—2024)》,每年至少开展2期直接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三是对农村发展党员进行梳理规范,组建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排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旧城镇全面推开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实施方案》,举一反三,对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问题开展排查整顿。
(四)关于“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镇纪委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二是对黑舍水库旁集体产权房进行修缮,并用作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同时积极向相关部门协调办理手续,确保房屋依法进行使用。三是全镇11个村委会各指定2人专门记录会议记录,并配发指定记录本进行记载,举一反三进行督查,对会议记录过于简单、无会议内容和内容不完善的已责令完善或重做。四是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对各村《村规民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修订工作进行了系统讲解,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牵头对全镇49个村小组制定的《村规民约》开展全面排查,并对村组《村规民约》不当之处进行修改。五是认真抓好农村普法工作,由旧城司法所牵头,通过村组干部培训、普法宣传、民事纠纷调解等方式,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引导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公众利益,自觉遵守社会规则。
(五)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认真总结2021年旧城镇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并专题研究2022年旧城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压实党委和班子成员责任,做到措施落地落实,确保取得实际效果。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镇纪委对11村党总支、村委会和5个镇属部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督促村党总支、村委会和镇属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
四、“一把手”抓纪律、带队伍力度不够方面
一是强化实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中共旧城镇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旧城镇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提高团结协作重要性的认识,会前充分酝酿,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二是严格执行《旧城镇机关干部职工内部管理规定》,由党政办联合镇纪委组织开展纪律作风督查,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开展常态化廉政教育活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三是制定下发《旧城镇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防范“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加大历史搁置问题整改力度,持续推进复杂问题整改,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961103;电子邮箱:jcdzb@126.com。
中共旧城镇委员会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