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17年3月21日至4月11日对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进行了巡察。2017年6月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党组职责履行不到位,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制定和建立健全了党组会议制度,按照要求按时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党组会议实行了专本专记,记录中体现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二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和建立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局属各单位资产管理、资产处置实施意见,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严禁由各单位自行操作;三是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房屋等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严格按照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的通知》(泸政办发〔2016〕46号)文件要求执行。四是进一步理清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职责分工,以泸农科党组字〔2017〕14号文件下发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遵照执行,进一步明确了科室人员及职责分工,该合并的合并、该撤销的撤销,确保各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五是进一步对全局公职人员兼职或直接从事业务范围外的经营管理情况作出调查掌握并加以处置,直接从事业务范围外的经营管理的人员全部回单位正常上班,同时,督促泸西县农经站进一步理清后续债权债务问题,按照历史问题、现行政策加以处置。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党组对党的建设工作重视度不够,没有及时完善机构、选强配齐班子、完善制度,党组织的工作没有正常化、规范化开展,致使党员和党组织的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委及局属各党支部组织机构建设,选强配齐下属党支部班子成员,原畜牧、科技局党支部在职党员全部划入局机关党支部管理,离退休党员划入局离退休老年党支部管理,各党支部认真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了管理和教育。二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召开机关党委会议,认真落实党支部活动计划和“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要求和规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收集好支部相关工作台帐归档、用专用笔记本记录好会议,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做到按月足额收取党费1次,各党支部的党费全部安排由正式党员负责收缴上交上级党组织。三是进一步压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要求和任务,实现了全局13个党支部全覆盖,充分发挥党的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发展党员的要求,长期坚持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吸收较年轻干部为入党积极分子,更好地服务泸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四是坚决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特别是“三重一大”,项目经费分配、救灾资金使用上实行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民主决策,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部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到位,部门廉洁风险点隐患大,少部分党员干部作风漂浮、工作不力”的问题。一是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全局整体工作的运行,加大制度贯彻执行的力度,强化落实过程和流程管理,全力确保内部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在管理和执行上抓严抓实。严格上下班和值班纪律。要求每位工作人员必须按时签到,未签到视为缺岗。需外出参会、办事,必须事先向分管领导请假,由办公室注明去向和返回上班时间,加大查处力度,奖勤罚懒制度正逐步健全。同时,针对人员调整实际重新制作了工作人员去向公示牌,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进一步按照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利用职工会经常打招呼常提醒,对违反规定中午饮酒的人员,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着力强化组织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管到位、严到份,日常化、常态化,抓经常、长期抓,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同时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五是针对个别单位职工多年借占单位资金数万元,至今未还的问题,在进一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督促其该归还的按期归还;针对部份干部职工兼职从事实体经济的问题,从对比历史、现实政策的角度做好这些人的思想工作,已经全部回来上班;针对部份干部职工在住宅旁私搭乱建,侵占单位公共用地的问题,已经督促其全部拆除,从而营造单位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四、关于执行党的“六项纪律”方面存在问题
针对“党组执行党的‘六项纪律’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县农科局在项目的申报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进行,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实施主体进行宣传告知,上报的项目经领导班子开会确定名单,并组织项目初核,确定名单按程序上报,项目确定后进行公示,确保项目资金、项目实施公开透明。实施过程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按照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实施后,及时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及时兑付项目资金。二是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房屋等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严格按照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的通知》(泸政办发〔2016〕46号)文件要求执行,各单位所有租金统一上缴县财政,县财政按有关规定返回县农科局财务科,由局财务科统一划拨到农科系统工会帐户,由农科系统工会负责统一管理使用。三是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工作机制,做到监管到位、服务到位,及时对全县土地流转过程中村级组织向农业经营主体的收费情况开展摸底调查,起草了关于切实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实施意见,县农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各项收费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四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公务接待上,严格按照内部管理制度抓好落实,陪同人员、接待标准严格执行规定,严禁铺张浪费、大吃大喝,严禁利用公款送土特产等现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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