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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十四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64日至72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82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整改意见,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要求。9月22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主题,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二)压实整改责任。党组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以身作则、带头整改。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牵头抓总、坚持全程紧跟、全程协调、全程调度。领导班子按照“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落实整改。各部门第一时间认领整改任务,在抓好职责范围内整改工作的同时,强化协同配合、增强工作合力,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抓。

(三)狠抓整改落实。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深挖原因、逐项逐条研究,制定《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36个问题细化分解为58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并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动态对账销号。

(四)注重建章立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加强党的建设紧密结合,深入发现存在问题背后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着力堵塞制度漏洞。截至目前,制定、修改或完善制度3项,整改成果得以用制度的形式加以巩固。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学用结合不紧密方面

1.切实增强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自巡察整改以来累计规范开展“第一议题”学习9次。学习内容参照上级检察院“第一议题”学习目录,研究提出的贯彻落实措施与检察业务工作融合更加深入。

2.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中共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均按照提前3日发布学习主题、制定学习方案等程序要求规范开展,学习主题均为1个。重点发言人发言9人次,对发言材料严格把关,对发言空泛、主题结合不紧密的发回重写。

3.坚持带着问题深入学习思考,组织13名干警以“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 奋力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研讨交流1次。组织召开上半年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在肯定已取得工作成效的同时对标先进检视短板。推进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融会贯通,支部活动与部门案件讨论例会统筹召开,开展“政治学习+案件讨论”双研判2次。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保密安全意识淡薄方面

1.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省州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及时调整泸西县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组织召开第三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议2次。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并抓好贯彻落实。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对待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和分析研判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暂行办法》,修改完善本院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并严格执行,发布的“两微一端”检察信息均清晰标注三审三校人员。

3.制定完善了《泸西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保密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书记员进入、工作过程、离职各阶段的保密工作义务及管理措施。2025年度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开展保密教育8次。严格落实电脑终端年检机制。检查结果未发现违规情形。

(三)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树得不牢,履职尽责尚有差距方面

1.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狠抓落实案件倒查,定期开展案件办理质效自查和分管领导抽查,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案件办案期限。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均已在7日内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将取保候审案件办理时限纳入绩效考核办法负面评价事项,对取保候审案件办理时限过长的检察官进行通报,并在绩效考核中进行扣分。所有案件严格执行时限申请、延长审批流程,明确责任划分,对不正确履职履职的检察人员进行谈话、通报批评、绩效扣分等追责措施。

2.案管业务部门对已办结及在办案件开展全流程检查,重点排查案件流程节点,严格执行案件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的工作流程。

(四)关于“四大检察”工作落实有差距,法律监督作用未充分彰显方面

1.刑事检察方面,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解决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行政检察方面,与行政复议、渔业行政执法部门形成沟通协作共识;充分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从中发现部分监督线索并成案2件。建立检察机关内部刑事、民事、公益诉讼部门与行政检察部门的线索移送机制。民事检察方面,与人大、政协、信访、律师协会建立线索移送机制。与泸西县总工会建立了“一函两书”工作机制。强化运用调查核实权,依法运用调阅卷宗、询问当事人等调查核实手段,破解“书面审查”的局限性。公益诉讼方面,针对城区非法深井取水问题立办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对类案问题通过检察建议进行共性监督,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并跟踪监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加大请示报告力度,针对存在的类案问题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汇报。

3.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3次,提升办案人员对检察建议工作重要性和权威性的认识,提升办案人员主动履职、精准制发、跟踪问效的意识。抓好督促落实工作,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及时了解和掌握检察建议的落实、采纳情况,持续跟踪监督,确保检察建议不落空。切实把握检察机关作为监督者与被监督单位在职责、目标上的共同性,切实做到同题共答、同频共振。深入剖析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五)关于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不够,未成年人检察成效不佳方面

聚焦特殊保护措施不力,强化监护监督指导,对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的未成年人,依法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令》。通过法治进校园,开展专题讲座24场次、受教育人数约3300余人。

(六)关于党组班子自身建设有欠缺方面

主动请示汇报,结合基层检察院由州(市)检察院协管的实际,向上级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及时汇报班子缺配情况,争取指导和支持。综合分析评估,提出人选建议。强化选人育人,注重交流培养。加大各条线、各层次干部培养力度,对工作经历“单一”的干部,有计划地进行轮岗,探索培养“全科式”检察人才,为班子配备提供人才储备。1名干部已调任至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工作。

(七)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议事决策规范有偏差方面

认真学习《中共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及议事规则》和党风廉政相关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组织党组成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对《中共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及议事规则》等相关文件再学习,重点明确“非党组成员列席党组会议,无表决权”的规定,强化“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决策”的政治自觉。

(八)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打折扣,厉行节约做得不够方面

对第三方机构的食品安全、卫生状况、服务质量、供餐人数、等方面进行定期检查,全面提升餐饮服务质量,精简不必要开支。按照机关实际就餐人数支付餐饮服务费,由各部门安排专人统计本部门出差3天及3天以上的信息,交由食堂管理人员扣减当天的餐饮服务费。财务部门审核确认缴费金额、人数与用餐记录,按规定补助相应费用。

(九)关于办公楼修缮随意性强,执行审批制度不严格方面

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开展建设项目全周期财务管理专项培训,重点覆盖可行性论证财务分析、预算编制审核要点、招投标合规流程、合同支付条款审核及工程款支付风险控制等内容,有效强化项目全流程成本管控意识。同时利用到上级检察机关汇报财务工作的同时,请教财务事项,确保项目规划符合统一规范,提升决策效率和资源利用效果。

(十)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严,财务管理有漏洞方面

1.规范出差管理,严格规范报销程序,未事前申请且无特殊情况的出差一律不报销。擅自调整行程的费用不予报销。强化报销附件审核,附件不全的报销一律退回,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必备附件的,须同步提交书面说明,经财务核实后按规定处理。严格落实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本院财务制度,组织对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专题培训学习。

2.建立严格支付审批流程,所有项目支出经财务部门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后方可执行。明确项目款须支付至对公账户,禁止直接支付个人账户,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和专项检查,确保支付记录完整、合规。修订财务管理办法,明确支付责任分工,防止类似漏洞再次发生。2025年以来,项目款均对公支付。

(十一)关于党建责任履行不到位,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2021年以来发展的3名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党员材料进行梳理排查,围绕发展党员的各个环节、时间节点、材料要求等事项严格把控。

2.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在今后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会前准备,规范会议流程,严格会议程序,确保会议质量。对于组织生活中相关材料雷同、逻辑错误等情况及时进行改正,对党务工作者进行约谈。在今后年度的组织生活中,要求党支部委员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写。

3.紧盯“关键少数”,对班子成员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引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巡察整改以来,已开展谈心谈话6人次。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的汇报。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部门例会、案件讨论会、节前廉洁谈话等形式,部署督促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余次。

4.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会商分析研判,针对年内内部监督及巡察反馈等问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和廉政风险点,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深化自我革命意识。巡察整改是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政治要求,是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有力保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推进巡察整改。

(二)持续用力抓好整改落实。完善覆盖整改全周期的责任体系,落实好整改督促、评估和问责机制。对重点整改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坚决杜绝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举一反三完善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发挥巡视巡察标本兼治作用。

(三)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管检。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巩固深入贯彻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持续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建强党的组织体系,有力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6651866;联系地址:泸西县中枢镇阿庐大街55号(泸西县人民检察院);电子邮箱:hhlxjc@163.com。

 

中共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