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弥勒市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1.王鹏,中共党员,弥勒市西一镇油榨村委会油榨地小组村民,2023年1月15日2时40分许,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2.龙江虹,弥勒市西三镇中学后勤人员,2023年1月16日19时59分许,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3.褚伟清,弥勒市弥东中学教师,2023年1月18日23时28分许,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弥 勒 市 监 察 委 员 会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