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市委第一巡察小组于2023年7月3日至8月1日,对市人社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紧紧围绕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全力以赴,形成高压整改态势,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推动。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9月28日,局党组班子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发现反馈的问题,局党组班子和各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进行对照检查并开展自我批评,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列席会议,并对会议进行了指导。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制定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弥人社党组发〔2023〕29号),将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20个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实施,带头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坚持以上率下,落实监督检查。局党组及时组织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问题整改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巩固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工作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努力使人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集中整改情况
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的20个问题,目前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16个立行立改;4个9月底已完成)。
(一)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州市党委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对于巡察反馈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及机关党委已分别使用对应的会议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二是按要求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2023年学习选题计划》,已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7次,第8次计划于12月中旬召开;机关党委及各支部按照市直机关工委每月下发的理论小组学习计划召开理论小组会,目前机关党委召开理论小组学习会12次,4个支部召开理论小组学习会48次。
2.对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新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开展提醒谈话。由局党组书记同负责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指出存在问题和可能造成的影响,明确整改要求及时限,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4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能云南”行动的意见》(云政发〔2021〕28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落实“技能云南”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2〕15号)要求,牵头草拟了《弥勒市落实“技能云南”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分为强化“九个一批”多层次技能人才培养、实施“六类专项”人才培养工程、推进技能人才培养“两个载体建设”、健全技能人才“三个评价激励机制”4个方面、共20条任务内容,涉及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草局、市农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17个部门,于7月25日、8月7日,先后2次通过公函方式向市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审。8月22日,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落实“技能云南”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23〕30号)。二是经征求财政部门意见后,于9月6日修订下发了《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2023〕-61),确保在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作要求,对用人单位有新增加的城镇公益性岗人员,严格做到了岗位招聘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5日)、确定拟招聘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并在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管理中,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城镇公益性岗位到期、退出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积极主动为其提供后续帮扶。
3对于巡察反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信访工作方案制度自查,采取重新制定和更新等方式对方案制度内容进行实时更新。面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劳动关系和维稳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治欠办重新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弥勒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应急预案》、《弥勒市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和应急方案的制定和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防范和化解机制。二是加强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管理。督促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村(社区)、村小组深入开展线上认证模式宣传,提高辖区养老金领取人员的自助认证率。通过“云南人社12333”和“办事通”APP线上认证,及时准确将养老金领取人员的认证结果上传云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有效杜绝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造假情况的发生。其次强化线下认证监督。严格执行《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的通知》(弥人社发〔2021〕292号)、制定《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弥人社发〔2023〕363号),强化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杜绝认证工作不严肃、不规范、不认真流于形式的现象。完善自查工作漏洞,组织人员对2022年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查找认证存在的工作漏洞,重点检查上报的认证材料未签字、少签字、打印代替签字等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认证材料规范、完整。加强部门协同强化数据比对,建立跨部门数据比对机制,提高对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信息掌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健全完善人社与公安、民政、卫健、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打通数据共享壁垒,实现数据适时共享,及时掌握死亡、服刑人员信息,防止养老资金多领冒领的情况发生。举一反三加强各类基金管理。履行社保基金管理主体责任,加大社保内控风险排查和工作流程再造。围绕各项社保待遇发放,按照《云南省社会保险高风险业务关键环节内部控制基本要求》(云社险发〔2021〕13号)《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权限管理的通知》(云社险发〔2021〕12号)、《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权限管理的通知》(红人社发〔2021〕111号)文件要求,梳理业务流程、调整经办权限,对参保登记、基数核定、缴费申报、待遇审核支付等影响基金安全的风险点进行无死角排查。针对待遇暂停终止审核、待遇人员信息变更、暂停待遇人员恢复发放等重要业务环节,建立健全经办、审核、审批的流程,严把材料审核关,坚决杜绝一人通办,健全经办、审核岗位相互监督制衡机制,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在待遇发放管理方面,健全制度措施,严格执行基金拨付审批制度,强化全流程监督检查,严格开展日常巡察、专项检查、重点督查自查。三是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2023年局党组结合当前形势及人社工作可能涉及的风险点认真研判,按要求每月上报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11次。定期分析研判报告风险点,杜绝简单的更改数字,确保分析研判有的放矢、效果明显。
(二)关于巡察反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对于巡察反馈廉洁风险防控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经常性组织全局财务人员对相关财务政策、纪律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明确要求必须严格执行财经工作纪律,健全完善财务内控制度,确保涉及财经的事项程序准确无误。
2.对于巡察反馈对根治欠薪相关工作研究解决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不断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10月12日组织召开局党组第19次党组会听取近期全市根治欠薪工作情况报告,及时对根治欠薪工作情况进行研究和部署,并审议同意下发《弥勒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职责》,提高为民服务的担当精神,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二是在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例会由分管领导及法律专业人才为执法监察大队成员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并就相关案例做详细解说;监察大队在每次专项行动后开展行动总结,找出不够完善和做得不到位的地方,抓好后续整改提高。三是围绕不同时间节点开展不同领域的重点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州级相关考评细则制定市级考核方案,健全完善党委政府的考核机制和根治欠薪办法,制定下发《弥勒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职责》,进一步规范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三)关于巡察反馈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1.对于巡察反馈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局党组分别召开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都按要求认真组织了学习,为民主生活会召开打下坚实思想基础。二是2023年两次民主生活会,都要求党组班子成员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严格落实“四必谈”要求。三是2023年的民主生活会班子及党组成员发言材料会前都由党组书记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要求,“辣味”不足的材料,返回重写,直到符合要求才召开会议。
2.对于巡察反馈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按程序整改完毕并组织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发展党员相关程序,在确保党员发展质量的同时,加强党务工作者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规范、有序。
3.对于巡察反馈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职责分工。经党组织研究同意,向市委组织部提交《中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调整党组成员的请示》(〔2023〕27号);对现有的党组班子成员职责进行分工调整,科学合理分工,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干事创业的热情。二是严格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重新修订《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局务会的议事原则、范围、程序和要求。三是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梳理现有执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已经不适用的制度和管理规定进行修定完善,结合实际重新修订《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人社主责主业工作纳入党组研究讨论范围,力求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
4.对于巡察反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经9月8日召开局党组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局内部管理制度相关事宜。及时对局内部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会议议事制度、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重点对业务流程、内部风险防控等领域完善,规范人员和事务管理,确保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意识,立足长远抓整改。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全体干部职工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实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件件有着落。整改已完成、取得阶段性成效的,还要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跟踪问效,巩固整改成果,对一些需要长期坚持的项目,紧盯不放,避免反复,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
(三)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坚持整改成效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局党组将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认真汲取教训,研究治本之策,通过建章立制,将整改措施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6122386;联系地址:弥勒市弥阳街道上清路22号;电子邮箱:mlldjbgs@163.com
中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