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拟于2020年4月14日--2020年5月12日对部分市级部门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扶贫办、市残联、弥勒中华职教社。
二、巡察内容
按照市委要求,本次巡察工作重点检查监督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违规收受红包、礼品和各种购物卡,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违规占有使用集体资产(车辆)、违规使用办公用房、出入私人会所、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以及民族团结进步、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扫黑除恶、减税降费和“放、管、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工作方式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的主要工作方式包括:听取工作汇报,列席有关重要会议,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开展座谈,个别谈话,查阅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问卷调查,走访调研等。
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
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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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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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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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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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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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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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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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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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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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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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
市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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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809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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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行政中心1-50室
(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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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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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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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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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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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6935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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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行政中心1-50室
(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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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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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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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连伟
徐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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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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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619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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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行政中心1-50室
(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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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四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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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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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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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局
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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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8630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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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行政中心1-50室
(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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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五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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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鸿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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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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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办公室
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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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758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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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行政中心1-50室
(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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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六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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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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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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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弥勒中华职教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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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524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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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行政中心1-50室
(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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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实事求是反映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共弥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