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拟于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1月13日对部分市级部门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对团市委、市妇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政务服务局、市供销社开展巡察“回头看”。
二、巡察内容
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要求,对上次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重点检查党组织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在上轮巡察反馈意见的基础上,紧盯老问题、发现新问题,重点关注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担当和政治生态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被巡察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工作方式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的主要工作方式包括:听取工作汇报,列席有关重要会议,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开展座谈,个别谈话,查阅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问卷调查,走访调研等。
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
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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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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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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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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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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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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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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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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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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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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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和旅游局
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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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3-622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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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行政中心1-50室
(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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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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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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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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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
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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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3-622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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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行政中心1-50室
(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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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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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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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鸿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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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局
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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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3-612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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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行政中心1-50室
(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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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实事求是反映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共弥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