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警示教育,严肃换届纪律,切实保障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现将我市查处的2起违反换届纪律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观澜街道姜家寨村党总支原书记高锦福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2020年12月23日,村“两委”换届期间,姜家寨村党总支书记高锦福在未向观澜街道党工委请示的情况下擅自组织召开党总支会议,将依法依规通过程序推荐出并正在公示的党总支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苏某更换为李某,违反换届纪律。2021年1月9日,观澜街道党工委给予高锦福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观澜街道永宁村党总支第三党支部党员李高华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2010年4月,村“两委”换届期间,永宁村党总支第三支部党员李高华在选举前搞非组织活动,以购买香烟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进行拉票。2020年12月20日,观澜街道党工委给予李高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取消其2020年村“两委”换届时永宁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初步候选人资格。
严肃换届纪律,匡正换届风气,是确保换届选举顺利实施的政治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时刻绷紧换届纪律之弦,坚决抵制说情打招呼、拉票贿选以及干扰、阻扰、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自觉维护换届选举秩序。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持续抓、盯住抓、针对问题抓,始终保持对换届中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中共蒙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