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8日至11月27日,屏边县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对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巡察。2022年 3月 14日,专项巡察组向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到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巡察,对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全面系统的政治体检,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州、县工作要求,以坚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抓好整改工作。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及时召开干部职工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工作要求,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领导班子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改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形成整改合力,强力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针对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分析研判、逐项细化任务,研究制定《屏边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形成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有力有序推进。
(三)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对党忠诚、检验对人民负责、检验“四个意识”的政治标尺,强化责任担当,举一反三,着力解决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用好巡察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依规治党、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用起来,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巡察整改情况
2021年11月,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巡查工作,指出问题7个,已完成整改7个,整改完成率100%。
1.学习贯彻落实粮食安全方面的政策条规不全面、不及时整改情况:2022年3月4日屏边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2022年3月7日,已参加县委常委会组织学习的《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2022年3月18日,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学习的《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同时认真提出本公司的贯彻落实意见。
2.开展警示教育有短板整改情况:2022年1月4日,3月4日,3月18及时组织屏边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员工学习宣传省纪委省监委通报的8起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廉、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并做好会议记录及台账资料。
3.未严格执行台账管理制度和月报制整改情况:从2022年1月1日起,屏边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执行《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屏政办发[2016]145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一符、三专、四落实”规定,按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统一安排,屏边县政策性粮油按时上报月报、季报,实行“保管账、会计账、统计账”三账统一对口,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4.对代储仓监管缺失,工作人员履职不力整改情况:从2022年1月1日起,屏边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对仓管员的培训教育,对代储县级储备粮企业适时监管,县级储备粮轮换严格执行《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屏政办发[2016]145号要求,每二年轮换一次,每季度对县级储备粮进行安全检查至少一次,实行专仓、专人保管、专账记载,确保屏边县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
5.轮换发货明细签名不严谨整改情况:从2022年1月1日起,屏边县县级储备粮轮换严格执行《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屏政办发[2016]145号精神,在轮换过程中,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做好轮换管理工作,涉及的材料明细严格按规定签字,实行出入库单据有承运人、仓管员签名并报领导审核签字,杜绝代签或同一人签字等情况发生。
6.县级储备粮实际轮出时间与请示、政府常务会、批复时间不符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2018年屏边县县级储备粮100万公斤,于2018年12月轮入大红屯公司江水地粮库113-3号、113-4号仓库。由于大红屯公司是购、储、加、销一体企业,购进轮换出库的储备粮食,要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加工后销售。2018年年末购进储在屏边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玉屏粮点4号仓的50万公斤稻谷,由于客户需求及市场经营状况影响,当时未及时出库加工,直至2019年5月15日开始出库,5月28日出库完毕,已向巡察组说明情况。2022年县级储备粮轮换工作已按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完成轮换任务。
7.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整改情况:屏边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执行《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屏政办发[2016]145号精神,分别于2022年3月3日和6月15日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5人到个旧大屯江水地107-3号仓库进行抽样送到州粮油质检所检验,检验结果:合格。屏边县县级储备粮于2022年7月25日挂牌出售,8月12日成交,9月份县级储备粮已轮出,10月份新粮轮入储备。现于按规定,每年进行两次质量抽样送检工作,并且每季度对县级储备粮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存储安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225356,地址:屏边县玉屏镇建设路93号(屏边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电子邮件:1291880606@qq.com。
屏边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