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5日至5月25日,县委第4巡察组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部署推进、协调落实等工作,构建党组班子牵头、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整改工作格局,形成整体合力。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牵头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路线图、时间表,增强整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把脉问诊,精准整改措施。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以具体、全面、可行、有效为基准,一项一项列出问题清单,一个一个剖析问题根源,一条一条细化整改措施,找准病灶对症下药。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销号清零;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步步推进抓紧改;需要长期解决的,咬定目标,持之以恒深入改;需要完善制度的,建章立制,标本兼治长效改;属于共性问题的,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面改,做到既解决具体问题,又堵塞问题漏洞。
(三)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局党组书记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整改全过程,坚决把整改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模范带头、亲力亲为、尽心尽力推动巡察整改。一是实行清单管理。制定巡察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二是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通过谈话了解、专题询问、召开党组会等形式,随时关注整改进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巡察整改有力有序推进。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广泛征求意见,了解整改成效,听取意见建议,做到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问题不见底绝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绝不放过。四是严明整改工作纪律。坚决防止“过关”思想,坚决防止敷衍应付;坚决杜绝边改边犯、屡犯屡改,坚决杜绝形式整改、虚假整改,切实做到真改实改、落地见效,推动形成高标准、高质量的整改成果。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在召开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时,严格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学习的第一议题进行学习。2022年,召开党组会议12次,2023年召开党组会议14次,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2.关于“学习贯彻党中央对粮食领域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党组会议多次听取、研究部署。2022年3月—9月,共3次研究、审议了《屏边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整改情况报告》《屏边县2022年县级储备粮轮换实施方案》等粮食领域工作并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截至2022年9月,县委常委会共4次5个专题、县政府常务会共8次14个专题研究粮食安全工作。二是加强监管职责,1月13日,县粮食局到期档案未移交被列为“黑榜”后,因缺乏专业档案整理人员,为快速有效完成整改,县粮食局及时聘请2名人员专职负责档案整理,在县档案局专业指导下,规范进行档案整理工作,已于2022年5月通过检查并完成移交。
3.关于“党组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小步快跑”的工作原则,继续强化对基础性支撑指标的清查摸底、核对认定和对企业的跟踪服务等工作。督促指导所属行业和辖区企业规范统计台账,完善支撑要件,提高数据上报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支撑性指标向上向好发展,2022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72.71亿元,增长5%,增速排名全州第一。二是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坚持预报、预警、会商、分析,强化关键指标、薄弱环节、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调度分析,落实好工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调度,及时研究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为实现既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围绕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和国务院33条、云南省48条、红河州50条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提出一批助推全县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转型、区域协调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四是在楼梯口设置专岗、专人对来访人员进行扫码登记、测量体温等,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五是围绕预算内资金、债券资金、银行融资等资金保障要素,储备一批可多渠道申报资金、可落地见效的实在项目。2022年紧跟国家和省政策导向与资金投资投向,强化与州县级部门间衔接,千方百计争取更多项目纳入中央、省州投资计划盘子,包装谋划申报专项债券、特别国债项目,争取发改系统各类资金38252万元,较去年5792万元增长560.43%,获得资金项目数量、资金排名全州中上水平;六是按照“能开则开、能早则早、能多则多、能快则快”的工作要求,2022年列入全省季度开工产业项目14个,计划总投资24.5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09亿元;目前开工项目13个,开工率达92.86%,累计完成6.31亿元,完成年度投资103.65%,预计完成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在全州排名前10;七是强化档案管理责任意识,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定期自查整理相关档案,对局党组工作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逐步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责任及分工,将档案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日常工作中,确保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4.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需要改进”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出台《屏边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4年)》《屏边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方案》,累计新增市场主体3200余户,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05%;提升政务大厅服务水平,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办件18.52万件,办结率100%;设置县级首贷中心和乡镇首贷窗口,办理首贷业务205户次,贷款金额3445万元;积极运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化解涉企纠纷230件,节省诉讼费用3.6万元;妥善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公开项目数量131项;加强招投标管理,完成进场交易项目59个;积极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所有税(费)种“全程网上报”、158项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二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加大数据报送力度,提升数据归集的及时性、合规性、完整性。2022年,已向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上报数据825724条,其中:“双公示”信息4450条;三是积极发挥办公室作用,建立“双公示”数据归集长效工作机制,每周提醒成员单位在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完成数据归集;每月形成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情况通报,及时掌握数据报送情况;加强与州级沟通联系,及时对接上报单位处理系统异常数据,“一对一”督促,进一步提升数据报送质量;四是持续推广“电水气网+”联合包报装,客户通过“南网在线”APP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资料、一网办理、一窗受理”;五是依托营销监控平台,对业扩全流程、全环节进行监控,督促业扩办理员对客户及未按时限办理的供电所进行一户一分析,建立每日一监督、每周一通报,每月一考核的机制,降低业扩工单“装表接电”环节超时率。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5.关于“执行《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内部控制制度》《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学习,并做成制度上墙。二是向罗某某追回多报车船费,要求其作出书面检查的同时,在组织生活会上就该情况进行说明、自我批评,做出检讨。并举一反三开展单位内部自查,杜绝该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强审批过程的监督和审核,完善局财务管理制度,并明确分管领导资金审批权限,详细规定审批手续、收支管理、报销管理等具体办法,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确保财务管理件件有法可依、事事有章可循。
6.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红河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利用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相关批示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州委及县委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的学习,坚决执行《红河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坚决杜绝铺张浪费。二是全面开展自查整改,通过自查共排查出就餐陪同人员超标情况10次,超标人数共45人,应退金额2485.00元,目前已完成资金清退。三是开展批评教育,由局长对时任办公室主任及现任分管领导、办公室人员、财务人员进行谈话、开展廉政教育。
7.关于“对资金管理、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县粮食局和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州纪委省监委通报的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廉、警钟长鸣。同时,县粮食局督促公司强化制度管理,健全内控制度。屏边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已制定了公司经理岗位制度、财务会计工作岗位职责、出纳工作岗位职责、保管员岗位职责、仓储日常管理制度等,并健全了相关内控制度。二是2022年5月1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给予蒋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邓某某政务记过处分,已实现粮食购销领域案件办理情况动态清零。三是加大了项目的监管,该项目于2020年 10月14日完成招投标,云南交通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云南平捷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为设计方,云南易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为监理方。2020年11月开工建设,2022年10月初步完工,目前正在委托云南山长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对施工项目进行分部分项审计。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统筹安排。“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会议内容已全部统一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记录。二是及时开展了培训,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针对党组织换届工作政策性、法律性、工作程序及应注意的关键环节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学习,确保在下一次组织选举工作中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三是针对提出的问题,已追溯倒查完成整改,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学好用好省委组织部编著的《发展党员实用手册》,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的5个阶段25个步骤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严谨规范入党材料,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组织生活制度,2022年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主题党日和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开一次党员大会。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每一次支部会议按规定由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班子成员主持,通过各项制度的执行,使党内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10.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2022年以来,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认真做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对职工针对性进行日常约谈、提醒约谈、即时约谈,用红脸出汗警醒教育,织密制度笼子,坚决防范和惩治腐败。
11.关于“贯彻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定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属党组议事范围内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2022年召开党组会12次,研究大额资金使用10余次,所有涉及大额资金均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二是加强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协调,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需由相关负责同志协商,形成统一意见,统一安排布置;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共同解决;常规工作推进情况适时通报,确保内部运转协调高效。
12.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切实按照“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的规定,党组书记认真履职,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好党组会。2022年全年共召开12次党组会,2023年召开14次党组会,均实行了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会前认真审定党组会议议题,并提前1天书面通知党组成员,非特殊情况,不得临时动议。二是建立了会前、事前沟通、末位表态机制,确保重大事项在会前经过充分思考、充分沟通、充分酝酿,并能形成初步意见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三是本着对工作负责、对同志负责,发扬斗争精神,强化对班子成员分管负责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提醒、纠正,并加强指导、帮助,共同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促进协作配合,提高整体合力。
三、下步打算
(一)强化政治建设,夯实整改责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重要论述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确保中央、省委、州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强化问题导向,巩固整改成效。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一项一项拉出单子,一条一条细化措施,一件一件明确责任,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销号,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短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进行再分析、再部署、再落实,细化完善措施,明确整改时间点,确保所有问题见底归零、彻底销号。
(三)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机制。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完善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持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照单履责、述职述责、定期报告等制度,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实效。
(四)强化统筹结合,促进全面发展。将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相结合,与做好当前发展和改革稳定各项工作相结合,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努力把巡察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全过程,以巡察整改促工作提升,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221804;地址:屏边县玉屏镇文化路;电子邮箱:614825149@qq.com
中共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4年6月11日